[車禍] 行人被撞後續賠償

看板PttLifeLaw作者 ( )時間6年前 (2017/12/08 21:53), 6年前編輯推噓5(5031)
留言36則, 10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一、車禍發生日期:11/10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和兒子受傷,騎士沒事 兒子有到地區醫院急診 我隔天才到小診所檢查傷勢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但機車已經牽到旁邊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沒有保險,騎士好像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我抱著兩歲兒子綠燈行走在斑馬線上約走一半 騎士是一個婦人,綠燈左轉自述沒看到我所以撞上來 當下兒子掉了我被撞飛 驚魂未定我趕緊檢查兒子傷勢 騎士第一句話是「我綠燈喔」大概跳針5.6遍 並且質疑我哪裡出來的 抱起兒子我整個爆氣告訴她我也綠燈 沒有一句關心整個很有事 後來騎士拿了一千塊要給我 而路人建議我報警我才回神 筆錄結束後 她電話聯絡了兩天說要送水果 我表示休養中兩週後再看看 然後她再也沒有來電... 兒子的額頭擦傷經過這段時間傷口痊癒後留疤了... https://i.imgur.com/Hp5GBJV.jpg
這是我最介意的部分... 額頭傷口皮下纖維化,現在時不時會出現一道凹痕 我的部分是兩腿擦傷挫傷、肩膀稍微瘀青 全職媽媽沒有薪資損失 但那一週掰著腿顧小的接送大的怨念極深 目前傷口瘀青皆痊癒但還是會痛 照了超音波確定是肌肉紅腫需要復健... 照片是車禍後兩天 https://i.imgur.com/Inn5bzf.jpg
母子醫藥費應該差不多就她當下要給我的1000 後續復健幾次尚不明 然後...兒子的眼鏡花了媽媽鞋壞了這很瑣碎 囧 六、問題: 這件事掛著滿煩心的想儘早解決 頭一次碰上這種恐怖事件對和解金額沒有頭緒...? 另外,是簡訊通知她相關細節ok就直接到警察局和解嗎?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215.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12741183.A.D1C.html ※ 編輯: beebeela (1.171.215.86), 12/08/2017 21:56:05

12/08 22:02, 6年前 , 1F
過失傷害罪先告下去,然後和解在哪裡都可以,沒有一
12/08 22:02, 1F

12/08 22:02, 6年前 , 2F
定要去警察局,有些派出所聽到民眾借接場所和解會
12/08 22:02, 2F

12/08 22:02, 6年前 , 3F
請民眾到外面去,不要在派出所裡面。
12/08 22:02, 3F

12/08 22:02, 6年前 , 4F
先提告吧
12/08 22:02, 4F

12/08 22:06, 6年前 , 5F
因為警察小姐跟我說直到調解不成功再來告過失傷害罪
12/08 22:06, 5F

12/08 22:06, 6年前 , 6F
,所以沒想過走這一步
12/08 22:06, 6F

12/08 22:11, 6年前 , 7F
對方堅持綠燈的態度,你還是先提吧
12/08 22:11, 7F

12/08 22:42, 6年前 , 8F
騎士是年約55歲的太太,想說先了解合理金額,提出
12/08 22:42, 8F

12/08 22:42, 6年前 , 9F
的條件她ok就不告她了...是我太婦人之仁嗎@@
12/08 22:42, 9F

12/08 23:19, 6年前 , 10F
不到六萬都不OK
12/08 23:19, 10F

12/08 23:30, 6年前 , 11F
斑馬線上行人無敵。過失傷害先提告吧!
12/08 23:30, 11F

12/09 01:14, 6年前 , 12F
老三寶告下去就對了
12/09 01:14, 12F

12/09 04:51, 6年前 , 13F
直接吉 剩下再講
12/09 04:51, 13F

12/09 09:11, 6年前 , 14F
先提 ,和解會比較好談。
12/09 09:11, 14F

12/09 09:12, 6年前 , 15F
過失傷害兩條喔 因為2個人。
12/09 09:12, 15F

12/09 12:21, 6年前 , 16F
一行為而已
12/09 12:21, 16F

12/09 12:29, 6年前 , 17F
首先表列妳跟妳兒子的醫藥費,衣服破損那些雜費,再
12/09 12:29, 17F

12/09 12:30, 6年前 , 18F
來是工作損失有證明就按證明提,沒證明用最低薪資,
12/09 12:30, 18F

12/09 12:30, 6年前 , 19F
然後精神賠償,剩下後續的看診坐計程車費用也可以提
12/09 12:30, 19F

12/09 12:30, 6年前 , 20F
出,過失傷害的追溯期是6個月,可以請警察幫妳先送
12/09 12:30, 20F

12/09 12:30, 6年前 , 21F
調解委員會看有沒有機會和解
12/09 12:30, 21F

12/09 12:42, 6年前 , 22F
過失傷害罪的追"訴"期是五年
12/09 12:42, 22F

12/09 12:43, 6年前 , 23F
調解是調解,和解是和解
12/09 12:43, 23F

12/09 12:49, 6年前 , 24F
全職媽媽沒什麼薪資證明,應該也不適用最低薪資?
12/09 12:49, 24F

12/09 12:49, 6年前 , 25F
看診也沒搭計程車都是自行就醫,帶小孩幾乎只求速
12/09 12:49, 25F

12/09 12:49, 6年前 , 26F
戰速決...精神賠償就想請教大概什麼範圍內合理?因
12/09 12:49, 26F

12/09 12:50, 6年前 , 27F
為阿桑大概是覺得撞到皮肉傷小事沒放心上,觀感不
12/09 12:50, 27F

12/09 12:50, 6年前 , 28F
佳想給她個警惕但也不至於獅子大開口~
12/09 12:50, 28F

12/09 12:53, 6年前 , 29F
如果先提告,地檢開庭後建議去鄉公所調解,調不成上
12/09 12:53, 29F

12/09 12:53, 6年前 , 30F
法院再調,那提告後調和警察先送調結果會不同嗎?
12/09 12:53, 30F

12/09 14:10, 6年前 , 31F
你不告他不怕,要談六萬起跳
12/09 14:10, 31F
※ 編輯: beebeela (1.171.215.86), 12/09/2017 21:48:15

12/11 13:30, 6年前 , 32F
撞斑馬線上的行人...果然是三寶
12/11 13:30, 32F

12/11 13:31, 6年前 , 33F
你就合理的範圍內金額能多高就多高反正之後也會殺價
12/11 13:31, 33F

12/11 14:18, 6年前 , 34F
問了一下認識的書記官建議我開5萬內算合理~然後復
12/11 14:18, 34F

12/11 14:18, 6年前 , 35F
健這些未來醫療很難請求除非繼續拖著到復健結束痊
12/11 14:18, 35F

12/11 14:18, 6年前 , 36F
癒Orz
12/11 14:18, 36F
文章代碼(AID): #1QAfa_qS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