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老舊違建的處置

看板PttLifeLaw作者 (。)時間6年前 (2017/11/05 00:41), 編輯推噓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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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朋友有一房屋座落在新北市,房屋是沒有權狀或是使用登記的違建,土地為國有地 都市計畫分區為保護區,房屋持有時間為民國59年時阿公與他人用換屋的方式購入 至今,阿公死亡後繼承給三兄弟共有,民國82-85年(目前還無法查證確切時間)繼承人 有將部分屋頂翻修(原本是瓦片,漏水換成鐵皮),目前積欠公有土地租金幾萬元, 房子目前已經殘破不堪,未翻修的瓦片屋頂也開始漏水,後增的鐵皮屋頂也開始漏水。 問題: 想以最大利益合法處理該房屋,例如是否能把土地買下,新建、改建房屋? 若是土地無法購買僅能租賃,還能改建、新建、增建等? 房屋能有甚麼方法證明是58年前蓋的嗎?政府單位會有資料嗎? 若是民國58年前所謂的程序違建,能進行程序補正呢? 後期增加的屋頂部分如何認定? 因為長輩們住了幾十年,對於諸多法規程序都不甚理解, 我自己也是各科處打電話詢問,但得到不只一種的答案所以弄糊塗了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Be without fear in the face of your enemies. Speak the truth,always,even if it leads to your death. Safeguard the helpless and do no wrong. This is your oat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81.1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09813671.A.1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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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於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且未領有使用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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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之建築物,是合法建築物,並非違章建築,但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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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地區實施建築管理的日期不儘相同,這直接問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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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的建管單位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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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舊的水電單、房屋稅單或房屋稅籍證明書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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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舊年數,可當作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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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果土地已向國有財產局承租的話,應該先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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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積欠的土地租金,並且辦理租賃權之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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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問題就直接詢問國有財產局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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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財產局跟你要租金的大概是國有地, 新北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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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要錢的的是市有地, 兩者找的單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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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家的未保存登記建物, 只找到56年左右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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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單位還說證明只發一次不再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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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農林測量所不同年度的調閱航照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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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回應 有進展再來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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