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營業秘密法

看板PttLifeLaw作者 (我看見的世界)時間6年前 (2017/10/30 20:45), 6年前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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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朋友代問 事實經過: 朋友跟老闆處的不愉快 後來萌生辭職 在離職前 把一些工作上學習到的公司資料 寄到私人信箱 後來被稽核到 依據勞基法第十二條 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被解雇 在離職前簽訂切結書 並已經刪除 一切複製 , 重製 , 影本 , 抄本 並允許 公司到家裡 搜索 (這邊事後 公司並沒有這樣的舉動) 問題 1 : 應該如何避免之後找新工作 被前公司追究責任 告上法院 因為前公司對 營業秘密 很在意 之前有些離職人員 有被判違反營業秘密法 而且不是少數 畢竟有些 工作上的東西 還是記的住 找下一份工作的時候 面試被問到專業問題 或過去做的專案 多少都會稍微提到 問題 2 : 如果記在腦袋的 後來寫成紙本 也算違法嗎 因為工作上本來就會有手抄筆記 這行為 當然不是指一些 前公司的 一些機密的作法 而是一些工作上遇到的問題 然後 google 可以找的到東西 謝謝 ※ 編輯: letitgo02 (49.216.164.143), 10/30/2017 20:48:15 ※ 編輯: letitgo02 (49.216.164.143), 10/30/2017 20:52:44

11/03 10:49, 6年前 , 1F
Google可以找到就不是秘密
11/03 10:49, 1F
文章代碼(AID): #1PznxGRl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