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 贈與稅相關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MADAO)時間6年前 (2017/10/05 17:49), 編輯推噓1(1021)
留言22則, 3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因為奶奶最近委託我幫忙處理一些財產的問題,有一些相關問題想來請教一下 問題: 1.奶奶於9月底分別轉了120萬給姑姑和父親,因為這樣加起來已經是240萬超過年度贈與 額度 若父親先將其中20萬轉回奶奶的戶頭,請問這樣還需要去申報贈與稅嗎 2.奶奶手上還有一筆保險,是101年的時候先繳清130萬,然後於107年可以領回150萬的那 種 原要保人是奶奶,被保人是父親,期滿領回的受益人也是奶奶 若今年106年去銀行申請將要保人和受益人都改為父親,那贈與稅的金額是算在今年106年 還是期滿到期的明年107年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186.1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07196960.A.6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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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就稅捐部分講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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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被國稅局抓到之前,匯回去是OK的,理論上可以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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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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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實務上認為,要保人變更,保單價值準備金是贈與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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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時點是以變更要保人的那個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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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了,那看來這個月底之前把20萬轉回去應該就比較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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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不代表不用申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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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不動產的話,是一定要申報的,因為地政事務所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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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贈與稅免稅證明書之類的文件,根本就不會讓你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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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現金的話,理論上贈與人贈與財產金額該年度未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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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萬的話,是可以不必申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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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有關稅的部分,國稅局遺贈稅承辦人員為了少辦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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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也會希望民眾不要申報這類免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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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就法律觀點而言,為了保留證據,不僅要申報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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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而且要把資金來源、流程及去向的書面資料保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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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最好訂立贈與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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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財產總值未超過免稅額者無逾期申報處罰問題(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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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62/09/27台財稅第37365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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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應該是說,理論上要申報,實務上因為沒有罰則,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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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很多人就不申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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