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後續求償金額及和解部分

看板PttLifeLaw作者 (該死的電腦)時間7年前 (2017/07/17 20:30), 7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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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7/17 下午15:20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遭碎玻璃割傷手部 我:右肩挫傷,有到醫院看診、開立診斷證明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立刻以手機撥打電話報警, 交通分隊有員警前來現場取證、製作筆錄, 但因對方為對向車輛,故車禍後有將車子移至公車後方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不清楚是否有保險,公車司機有聯絡站方督導協助處理 五、事實經過: 地點為台北市仁愛路二段的公車專用道上 對向駕駛(以下稱A)開的車子跨越雙黃線, 往我當時搭乘的公車行駛過來, 公車司機緊急煞車、往安全島偏,卻仍被A撞上車頭左前方, 除了公車車頭受損外,A也遭自己車子的碎玻璃割傷手, 我(乘客)則是右肩挫傷+手肘撞傷紅腫 事後A坦承他是因為撿拾掉落的東西,未將注意力集中在前方路況上 所以才會在車子未減速的情形下,跨越車道直接撞上公車 但A在製作筆錄時,未將此事告知當時負責處理的員警 而客運督導和A已經達成和解, A委託同事到現場,直接用現金賠償公車車體維修費用 六、問題: 1.求償的金額該如何計算? 我已經到附近的醫院急診就診完, 雖然骨頭沒有大礙,但撞傷部位剛好在關節處 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工作(主管要我休息幾天再去上班) 日薪(月薪除以工作天數)*請假天數+看診費用=賠償金額 如果以這種計算方式可行嗎? 2.和解要怎麼才具有正式效力? 因為警察說和解賠償的部分屬於民事, 而我們三方(A、公車司機、我)都是不想訴訟的, 想說盡快把事情解決,和解應該是最快的方式 而A說他是第一次發生車禍,沒有處理的相關經驗 所以和解書的部分不知道怎麼處理 如果有敘述不清楚的地方請推文告知, 我會盡快補充修正內文<(_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209.1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00294632.A.4E5.html ※ 編輯: veluriya (220.133.209.174), 07/17/2017 23: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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