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這樣是否能夠成立誹謗罪?

看板PttLifeLaw作者 (zles966218)時間7年前 (2017/05/31 20:22), 7年前編輯推噓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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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某A到車行維修車輛, 但在維修車輛後約兩個禮拜發現被維修處的零件有破損情形(因破損位置較為隱密無當下 發現) 而在個人Facebook中以文字抒發情緒,文中並無明確指出車行位置,僅以地標及路段 來泛指。 內容為:最多就告訴你xxxx(地標)附近了或是xx路上的車行都...etc,並無提到方位或 相對位置。 但在事後卻收到車行通知說已與律師洽談過此舉可能觸犯誹謗罪。 問題: 請問若無明確指示對象,而是以區域性來作為對象(該路段、地標附近還有另一間車行 (距離約550M),這樣是否成立誹謗罪? 若要改以公然侮辱等其他妨害名譽的罪名提出告訴,如上述文中無明確指出對象, 是否會成立?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51.19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96233342.A.6A5.html ※ 編輯: zles966218 (114.37.51.191), 05/31/2017 20:23:25 ※ 編輯: zles966218 (39.10.166.108), 05/31/2017 20:31:41 ※ 編輯: zles966218 (111.243.141.246), 05/31/2017 20:44:39 ※ 編輯: zles966218 (111.243.141.246), 05/31/2017 22: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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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推測的出你在講誰就好,不用真的完完全全明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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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指名道姓。2.沒有誹謗故意。也不會成立妨害信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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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會成立公然侮辱。3.放心吧,通常嚇唬人的第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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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會說,"我問過律師囉,律師說如何如何的",遇到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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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記得回,你問過律師了哦,可是我也問過最高法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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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最高法院跟你律師說的不一樣耶,怎麼辦要聽誰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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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這樣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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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陳述的是事實而沒有任何惡意的人身攻擊相關言論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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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構成毀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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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PBhL-Qb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