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對方消極處理,是否該提告呢?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6/03/21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無受傷
我受傷,有急診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完成筆錄、現場應該是沒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保險,對方不清楚
05/03補充:向對方詢問保險,對方只說有,然後回了句:有需要急著問嗎?
好吧,脆弱如我又傻眼了一下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於永福橋下橋引道(環東路與豫溪街口)紅綠燈,
我騎機車準備左轉,由於前方一部轎車右轉進入水門,
所以我打了左轉燈之後跟在該車後方,
在左轉時被後方車輛撞上。
一開始約修車時,當日機車行休息無法馬上進行拆解維修,
所以我們僅依車體外觀,確定剎車把手是歪掉的,
所以他就直接給了我150元之後離去,
等機車行上班時,發現轉向軸歪掉了,必須要整個換掉,
我也告知對方轉向軸的維修部分,
對方回應我說,他看照片只認為是龍頭歪了,叫我鎖一鎖就好,
如果我要換新的,那他也會針對他的保險桿損壞叫我賠他新的。
之後對方提出等裁決(原文就是說裁決@@",
但據我認知初判表也不算裁決吧)出來互相賠償,
收到初判表之後,
我是因轉彎未注意左方來車,未保持安全車距;
對方是因未保持安全車距。
這樣是指我的肇事責任較大嗎?
我朋友說因為我的是寫在第一格欄位(還有依他處理其他事故案件分析)
告知對方初判表已結果,
告知是否請第三方介入協調,對方是否有其他建議或是想法,
對方僅是回答沒有,就走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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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對事情的描述QQ,
原本想說僅是要對方將車子修好,
之後醫藥就算了(因為拉傷不能行走去了中醫跟復健),
其中對方不聞不問,
也都是我傳訊息問他,
他才有回應,
其實搞得我心煩胃痛...期間還看了幾次腸胃科...囧
六、問題
請問以初判結果,我是不是還能以過失傷害提告呢?
原本只是想說走調解委員會,
但是看樣子應該也不會有結果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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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ainharris (114.136.33.159), 05/03/2017 20: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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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是想說請他幫我修好車而已,
畢竟醫療什麼的牽涉的時間會比較長,
但對方認為我將所有過失推到他身上,
所以才有後續討論究責。
其中幾次的回應讓人氣得不知道該說什麼,
才有是否作提告的想法,
雖然現在殺人都不會判死了,
只是刑責可能也無關痛癢吧(遠目
※ 編輯: cainharris (223.137.96.192), 05/04/2017 00: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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