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關於妨礙秘密

看板PttLifeLaw作者 (neskem)時間7年前 (2017/05/02 09:37), 編輯推噓1(1010)
留言11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大家好,我是代PO 原po是位女生,他在自家房中(家中有其他家人,不過不再房間內)與某男性友人相處的 時候,因為有在服用藥物的關係想要小睡片刻,然後跟友人說他可以趁他睡覺時候玩原po 電腦免得無聊。 結果友人卻趁原po睡著時,私自拿原po手機,並將原po以前拍給前男友的私密性感照,用 LINE傳給友人自己的line,並刪除了原po手機的傳送紀錄。 好死不死原po隔天打開電腦板LINE,發現了該段紀錄並進行了蒐證的動作。 問題: 想請問各位,這種情況算是妨礙秘密嗎? 或是該友人觸及了其他的法律呢? 想要請問這種情況下提告成不成立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79.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93689031.A.6F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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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有無上鎖?對方如何知悉解鎖方式?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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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47, , 2F
這我不清楚 可能要問原po 不過除此之外 有監視器畫面跟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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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的時間軸證明當時友人在原po家中 只是不清楚這些資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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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有用 然後之後的對話友人有承認他對原po毛手毛腳 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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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人還不知道他當時刪除的訊息其實在電腦line還有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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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證明是不是原po自己傳的。。。。難度有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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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一,如何證明誰傳的?關鍵二,沒有密碼就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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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緘就沒有妨害書信秘密罪。不過這部分是法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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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有規定,我國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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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牴觸禁止類推適用,目前也很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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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20:26, , 11F
把手機當電腦就妨礙電腦使用了,但...對方如何知道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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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P1-B7Rp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