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第一次車禍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兩個月前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說有擦傷 但好像無驗傷 也沒去看診
我方無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做筆錄 現場第一時間都把機車牽起來了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都有保險並都有聯絡保險公司 都沒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雙方都騎乘機車
經路口時(無號誌,車速大概20~30)
我轉彎被他撞 但我人車都沒事
他直接雷殘 不過起來之後他說有輕微擦傷
他的機車也看起來沒事 筆錄完就一起去機車店估價 但機車老闆說沒事就各自走人了
六、問題:
警方的事故初步分析註記我為轉彎車不讓直行車, 對方是依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使用手持
式行動電話(因為我有看到他拿著手機他也承認了)
肇事比例我七成他三成 這樣在雙方無受傷車體也沒事的狀況下要怎解決呢?
他叫我包幾千元給他但是我覺得太多了
他就說要告我過失傷害
(但他之前有跟我說他沒去看診)
這樣他告的成嗎? 我該做什麼事呢?
先謝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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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iooveloho (180.217.218.175), 04/30/2017 00: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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