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妨害名譽纏訟一年半之經驗分享消失

看板PttLifeLaw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4/17 14:33),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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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5年10月在松山分局報案(妨害名譽案件),到剛剛暫時告一段落。 因為是第一次告人,中間遇到超多出乎意料之外的的經驗,和之前想的都不同 本來要在LAW板分享,但由於我的案件在PTT屬於常態(由PTT之公告即知), 且LAW板內大多為業內人士(檢察官、律師、法律係學生......), 所以改成來此與大家分享。 由於訴訟過程冗長,所以細節不贅述,直接分享重點心得(依時間順序)。 一、即使是到警局報案,也不要奢望警察會幫你做好所有的事 妨害名譽案件在警察眼中通常是小事,除了極少數的”好警察”會努力辦案,    大多數的警察不是專業知識不足,就是敷衍了事,因為都丟給菜鳥處理。 報案時我提供了八組ID及對應IP,一個月後警察竟說完全找不到嫌犯, 直接到警局”關心”後,才發現警察專業知識不足(極有可能是裝的), 他們理由是使用過的同組IP的人太多了(一聽就知道不是擺爛就是裝傻), 我前後花了好幾個小時跑了N趟警局,教他們如何利用時間差查IP, 如何交叉驗證(肉搜),到後來其他警局同仁都圍過來聽我上課。 事後得知他們警員之前上資訊犯罪課程時根本都在混,因為聽不懂。 即便如此,最後還是只有找到四個嫌犯(其中三個是我教學時找的), 因為我不能自由操作警察的系統,所以也不知為何只有將四個嫌犯送到法院。 心得:真的不要奢望警察會幫你做好所有的事,靠自己最好。 二、法律不外乎人情,有錢就可以任性 由抓到的人中有少年犯,轉到士林的少年法庭開庭,由法官的態度就知道, 即使是罪證確鑿,法官還是希望給少年犯機會和解(只因為被告念名校?), 我直接在法庭告訴法官,應該給少年犯一個教育(教訓), 法官說因為教育被告要花的代價太高了,也不想給被告留下污點, 建議我拿錢了事。我當然只好乖乖的同意了。 我一開始提出62563的金額,對方不依,之後法庭調查官建議50000,對方不依, 被告只願意賠625.63去小數點,我最後同意底線是16256.3加上道歉, 對方仍不依,之後改交付調解委員調解,被告仗著自己未成年 並嗆聲說他寧願被交付保護管束也不賠錢。 連調解委員也搖搖頭說:書念得這麼高,行為卻如此極其惡劣。 結果最後是由被告父親捐200000給和少年法庭合作的慈善機構來和解。 不過二十萬是調解委員怒提的,老實說我當下也傻眼了。 心得:我事後安慰自己即使不和解,也未必能將被告繩之以法, 因為能感覺到法官態度傾向放他一馬,加上對方仗著自己未成年不會有事。 所以我選擇讓被告父親捐錢行善來和解。結果最開心的人是法官,呵呵。 事後才得知我應該要向被告父親求償,而不是向被告求償,因為被告未成年。 三、台灣司法不公,世界第一,可能和民族性有關 「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少一事則省一事。」一直都是台灣司法的處理原則, 最近一大堆因為”可教化”或狗屁倒灶理由而死裡逃生的人越來越多即可證, 大概只有大案子才會有人想專心努力的去辦案、起訴及執法, 對於妨害名譽這種小事要能起訴的成功率真的不高。 由於其他被告皆是椰林的學生,其中一個還是法律系的,老爸也是法界人士, 一開始我猜最後會被關說或搓掉,但主嫌因為罪證確鑿,連檢察官都搖頭, 所以換到第三位檢察官時希望能以和解收場,和解失敗才起訴。 我看對方應該只是傻傻的被利用,也就答應和解了。 只是和解時我隻身前往,被對方家長唬的一愣一愣的, 拿到極少的和解金就和解了。 而那位法律系的被告,雖然我再議成功,最後仍改成以自由言論的理由不起訴。 至於是靠關說還是被告靠本身專業知識辯解成功的,我就不得而知了。 心得:打小官司若法官或檢察官要你拿錢了事(和解)時,通常都是罪證確鑿, 卻又想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時,否則就直接開不起訴,連和解都不用談了。 律師朋友也告訴我不要和解可以拿到比較多的賠償金。 但基於台灣司法不公,世界第一的定律,我也不想奢望更多的賠償金了。 題外話:接下來妨害名譽也努力要除罪化了,PTT八卦板說是他們努力的結果。 所以未來妨害名譽會越來越難成立,等到除罪化後,言論就更自由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105.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92410832.A.C0F.html

04/17 15:45,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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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17:18, , 2F
看公怖的比例就知道有多懸殊
04/17 17:18, 2F

04/17 18:16, , 3F
這跟司法不公有啥關係....還世界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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