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侵占消失

看板PttLifeLaw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1/10 22:4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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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甲方於2016年1月開始在乙公司擔任福委會財委一職, 甲方於2016年4月底離職, 並且將所有紙本與電子檔交由接任財委, 而乙公司於近日對帳時發現數筆結婚禮金 與2016年度實際結婚人數不同, 但款項皆被領取無從追查, 由於紀錄顯示這幾紀錄 發生於甲方擔任財委時間, 於是乙公司要求甲方須賠償溢領的款項, 否則將追究 法律責任。 問題: 1. 請問甲方是否須賠償款項? 2. 請問甲方會有什麼法律責任? 侵占?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5.99.1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84059772.A.2E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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