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想離婚但對方要求精神損失費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忙盲茫)時間7年前 (2017/01/01 21:49), 7年前編輯推噓3(3018)
留言21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下文代po,有建議會轉告 補充: 當事人是剛大學畢業的新鮮人 時間很短,因此無婚內資產無子女 對女方來說50萬真的是非常大的一筆負擔 事實經過: 我跟先生結婚不到一年, 開始上班後重心全都在工作上, 到了下班時間不是加班就是跟同事一起出去, 比較晚回家, 雖然已經講好假日一定會空下一天陪他, 但他還是很不諒解, 於是我漸漸不想讓他知道我的行蹤, 跟他也慢慢地沒有話聊,不停爭吵, 最後先生跟我坦承他跟蹤我,令我非常不舒服, 在一次大吵下我搬了出來, 想要離婚,但先生不肯放手,拖一天是一天, 終於在一次電話中答應了離婚, 但條件是要給他精神賠償費40萬(理由是離婚很丟臉),加上之前跟他借的10萬總共50萬元 , 不然就法院見(打離婚官司), 可是我們都沒有明確地可以訴請離婚的理由(家暴外遇犯罪之類的),所以估計我也是打不 贏。 雖然很不甘心, 但我終於可以擺脫他了, 周圍的人勸我不要心急,不要把錢送給他, 可是我不想再拖下去, 想要趕快結束這段不愉快的關係, 請問大家還有什麼辦法嗎? 問題: 除了給錢以外有其他方式可以達到離婚目的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27.2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83278545.A.1A7.html ※ 編輯: stareye (220.134.27.240), 01/01/2017 21: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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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不動產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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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務事連法官都不想管,開庭法官很多也是勸和不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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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兩種途徑,一是兩願離婚,二是裁判離婚。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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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出來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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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是妳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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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該說過失,應該說可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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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兩願離婚就照付,而且越快越好,等對方加價來不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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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tareye (220.134.27.240), 01/02/2017 00: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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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要先問,你跟同事出去妳先生跟蹤有發現甚麼嗎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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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呀,看了妳的文。。。妳只想跟同事出去不想回家陪老公。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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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這正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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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的是妳的問題比較大,正常男人如果老婆只想陪同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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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懷疑是不是偷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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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心維持婚姻...當初就不開結婚的..花錢消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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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付錢,照程序走,要快就付錢…其他不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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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啦,婚姻是兩個人的,婚後還想過單身生活,結婚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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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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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0:38, , 17F
我比較好奇聘金跟喜宴誰出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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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2:32, , 18F
請當事人本人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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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0:38, , 19F
謝謝鄉民大大的建議,當事人決定快刀斬亂麻,已經在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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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0:39, , 20F
談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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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3:07, , 21F
你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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