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薪資單

看板PttLifeLaw作者 (Brandon)時間7年前 (2016/12/19 13:00), 編輯推噓4(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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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公司的薪資單上沒有載明加班明細 且要求我們下班過一小時後 才開始計算加班費 問題: 上上週五打電話給勞工局 他們說要請專人回電話給我 等到現在都沒有打來 我想要請問幾個問題 1. 薪資單上是否需要載明加班費是如何計算的 我們公司的薪資單上面 只有總加班總時數 和 加班費多少錢 但是我總是算不出來 公司又很忌諱我們詢問 我想知道勞基法是否有明訂 薪資單上需要載明加班費的計算方式 ex: 加班共10小時 其中 2小時是乘以1.33 8小時是乘以1.67 之類的 2. 加班費從19:00才開始計算 我們是早上08:30上班 18:00下班 中午休息90分鐘 所以總共是上班8小時 但是公司要求我們要19:00開始才能請加班費 18:00-19:00是要給我們休息吃飯去的 這樣子是合理的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21.178.1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82123601.A.26C.html

12/19 15:17, , 1F
2合理, 公司本來就應該給吃飯時間.
12/19 15:17, 1F

12/20 00:31, , 2F
2怎麼可能合理
12/20 00:31, 2F

12/20 02:52, , 3F
勞基法規定每四小時要有至少30分鐘休息時間,所以中間一小
12/20 02:52, 3F

12/20 02:53, , 4F
時算上班時間反而違法。不過五點到六點間你要休息或幹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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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2:53, , 5F
你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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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0:51, , 6F
為何不合理? 只是他不能要求你18:00-19:00工作
12/20 10:51, 6F

12/21 02:26, , 7F
不合理阿 法明文是休半小時 所以最少應在1830開始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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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02:27, , 8F
加班費 而不是強制1900開始才算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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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17:42, , 9F
他規定你七點在開始加班為何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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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17:42, , 10F
不然你開心幾點加班就幾點加班嗎
12/21 17:42, 10F

12/21 17:43, , 11F
重點是不能算入加班時間的時段有沒有要求你提供勞務
12/21 17:43, 11F

12/21 22:27, , 12F
樓上 我們說的是兩件事 只要提供勞務就是應有工作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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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22:28, , 13F
你說的也沒錯 雇主不得要求在休息時間內上班 但我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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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22:28, , 14F
是若我在法定休息時間過後直接加班 公司不能用七點這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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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22:30, , 15F
由打槍我說這中間半小時不算 是兩種不同的概念 當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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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22:30, , 16F
果硬要解釋成勞雇合意七點開始的話 我也沒話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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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08:25, , 17F
法律規定他一定要提供你休息,所以只要你那半小時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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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08:25, , 18F
吃飯休息,完全合法,而且是非常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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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00:29, , 19F
勞基法35"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不是只能有30分鐘= =
12/23 00:29, 19F

12/23 00:30, , 20F
只能有30分鐘別說吃了很多人恐怕連買吃都不夠用 = =
12/23 00:30, 20F

12/25 22:08, , 21F
在下認為普遍的公司都不一定什麼都照勞基,所以才
12/25 22:08, 21F

12/25 22:09, , 22F
有"照公司規定",這加班費計算方式,當初有告知?
12/25 22:09, 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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