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職員權益遭侵害如何救濟?消失

看板PttLifeLaw作者時間7年前 (2016/11/27 15:44), 編輯推噓13(1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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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年中本人自前單位離職,單位104年度考績人評於105年初召開,於10 月左右公告,通常考績獎金會先入戶可以看出端倪。105年底公告晉升人事 命令,本人符合晉升的考績要求,雖已離職,但該人事命令乃追溯自105年 1月開始任免,期間本人仍在職,可否主張要求晉升人令? 又105年在職期間,由兩位參加人評會同事知悉,一位在104年因生產 緣故,告假二個月(產假),單位人評會主席以是之故,堅持給該女性職員 乙等考績,因此該職員應無法順利與其他同期同事一起晉升,未料105年底 晉升人事命令竟含她在內。本人懷疑自年初人評會至10月公告考績,中間 有將近一年的空窗綁架期,又本人在年中離職,可能有偷天換日之嫌。 問題:   如前所述,無法取得內部文件,應循何管道救濟?向行政法院提起訴願? 還是應該直接向單位追究?如此正面衝突會否給予他們消滅跡證的機會?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16.2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80232675.A.C67.html

11/27 21:25, , 1F
無救濟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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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21:29, , 2F
你自己沒等到(可能的)升遷就離職,能怪單位嗎…?
11/27 21:29, 2F

11/27 21:30, , 3F
你走人以後,留下的坑被別人填上去,也只能說他運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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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21:33, , 4F
幾月開會不是重點。重點是公布之前你離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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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00:48, , 5F
晉升的是職等不是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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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00:52, , 6F
譬如符合一甲一乙 從書記晉升為辦事員 但因公告效率低落 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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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00:52, , 7F
公告追溯自年初生效 一樣不能主張嗎 原文有兩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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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00:58, , 8F
我103確定是甲 104即使被李代桃僵換成乙 依然符合晉升資格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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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00:58, , 9F
像從少尉升中尉那樣 不是缺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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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18:11, , 10F
就算會追溯,你在公告之前就走了,還追溯啥
11/28 18:11, 10F

11/28 18:12, , 11F
而且,考績符合也只是符合晉升資格,沒說一定升吧
11/28 18:12, 11F

11/28 18:37, , 12F
一定升啊 這是內部晉升辦法 現在就是既然是追溯生效 當時我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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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18:37, , 13F
然在職 給我晉升人令很合理吧 這是爛公司的行政效率問題 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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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18:37, , 14F
是我沒有足夠的考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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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18:39, , 15F
我問的是如何救濟 幫慣老闆爛公司說話就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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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20:25, , 16F
救濟的實益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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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21:36, , 17F
贏得的權益 考績獎金離職照發 為什麼晉升就能偷工減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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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21:37, , 18F
更正 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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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21:39, , 19F
還有怎麼能因為職員離職就偷天換日 信賴保護原則不知可否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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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22:16, , 20F
我是不知道這個社會上哪個機關還是團體會去晉升一個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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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22:17, , 21F
職員工…又不是軍人戰死特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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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22:18, , 22F
你可以試著去告,我是不覺得這個會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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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23:43, , 23F
一樣遲延 為什麼考績獎金照發 人事命令卻不行 年初就成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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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23:43, , 24F
情 行政效率低落形同綁架職員 這種亂象居然被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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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23:46, , 25F
臺灣真不負鬼島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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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8:19, , 26F
我是覺得作業時程不太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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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9:06, , 27F
變相綁約 等了將近一年才公告 最後還巧取豪奪偷工減料 實在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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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恥 最後大概也是搬出依法行政 實在很不甘心 過去的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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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拿來當制裁的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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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4:45, , 30F
去找看當時人評會的會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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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7:27, , 31F
直接對單位申訴 感覺很容易被搓掉 不知道有沒有專門的救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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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7:27, , 32F
道或可以提訴願 才來討教 不然我要找律師問問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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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9:34, , 33F
這邊應該不會有你想聽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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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9:36, , 34F
就算有 理論上訴願階段你就被打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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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9:36, , 35F
然後結論又回到1F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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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9:57, , 36F
所以這種勞資問題就只能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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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20:48, , 37F
就算如你所述,佈達遲延並不代表真的有程序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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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20:52, , 38F
另.對機關而言,通常是給予尚留在單位的同仁較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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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的人都走了,就算給甲等但是對單位又沒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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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還給屁啊?當然是把甲等留給原單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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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20:58, , 41F
可以激勵士氣(收買人心),又可以去掉1個乙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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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20:59, , 42F
最後回到你的問題,你沒辦法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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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21:03, , 43F
你連申訴都不願意,你打到保訓會或行政法院都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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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22:25, , 44F
考績是過去的工作評價 拿來當清算工具很無恥 我會再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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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22:25, , 45F
做滿整年工作的人 考績不如去生產的同事未免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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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22:33, , 46F
就是擔心申訴給他們有所準備 才想詢問有沒有救濟方式能突襲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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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22:33, , 47F
第一時間取得原始跡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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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09:26, , 48F
不想申訴就無救濟可能性了……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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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0:16, , 49F
我不想這麼說 但你們應該有基本的閱讀能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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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8:57, , 50F
乙等有問題嗎?不給你要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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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21:19, , 51F
我好歹認份做滿一整年 我身上的職務也比所有同事多 狀況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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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21:19, , 52F
路人幫不上忙就閉上嘴 助紂為虐人人得而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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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21:34, , 53F
勞工劣勢不想幫忙也不需要冷嘲熱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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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20:37, , 54F
已經幫你解答的 聽不進去就算了
12/01 20:37, 54F

12/01 20:38, , 55F
但是原PO情緒化的用詞似乎有點過了...
12/01 20:38, 55F

12/01 20:40, , 56F
今天問到可能的方案,我想我也沒必要幫忙回答了
12/01 20:40, 56F

12/01 20:41, , 57F
另尋協助或找專業律師吧 不再回覆了...
12/01 20:41, 57F
文章代碼(AID): #1OEexZnd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