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房貸的錢被銀行扣住不能用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山王)時間7年前 (2016/11/04 09:33),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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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買預售屋,房地總價金為1000萬元, 和建商約定的付款條件是300萬元依建築進度支付, ,700萬元由我向銀行貸款支付, 但因為銀行徵信後,可以讓我貸到750萬元, 所以我就貸了750萬元。 撥款當天,700萬元直接進到建商的帳戶, 50萬元進到我的帳戶,也從撥款當天開始計算「750萬元」的利息。 但當我隔天去銀行要領這50萬元時,卻無法領出, 被銀行告知的理由是:因為銀行是第二順位抵押, 要等到建商的代書把房地第一順位抵押權塗銷後,我才能動用這50萬元 時程約2個星期左右。 問題: 1.銀行有可以暫時不讓我動用這50萬元的法律上原因嗎? 2.我認為公平的處理方式是,不讓我用50萬元沒關係, 但要等到讓我能動這50萬元的時候才可以算這50萬元的利息, 否則銀行就這一段不能動用50萬元的期間根本不算借錢給我, 卻賺了這一段時間50萬元的利息,超級不合理。 有熟悉銀行放款業務的人士能回答這個問題嗎?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218.1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78223232.A.4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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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銀行(代書)太混那一天(輪到你到櫃台幾分鐘)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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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是這樣子沒錯,但兩個星期有點太長了一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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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是部分塗銷,搞不好還多間房子一齊塗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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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猜銀行懶想整批一起辦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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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要細究的話,消費借貸契約或其附件應該會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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