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資遣與合意離職
事實經過:
因為部門準備解散,但公司不想留下資遣的紀錄
就說依照勞基法該給的資遣費會給
求職假也會給
但是要簽自願離職同意書
問題:
如果這樣我該拿的資遣費有拿到
損失的是申請被資遣後和勞保局申請補助的資格(其實應該用不到)
我還會有其他可以爭取的權利嗎?
這樣算合意離職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105.126.1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73980991.A.FDC.html
→
09/16 08:51, , 1F
09/16 08:51, 1F
→
09/16 08:52, , 2F
09/16 08:52, 2F
推
09/16 10:23, , 3F
09/16 10:23, 3F
推
09/16 19:26, , 4F
09/16 19:26, 4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