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關於員工持股信託一事消失
各位謝震武,志玲大大好。
如題,本人於8月中旬發薪日當日離職,
在之前,曾經參與公司持股信託,其條件是每個月發薪水時,會從薪水提撥一定金額(例
:6000元)購買公司股票,而提撥滿(含當月)四個月,公司將會額外提撥補助金6000元
作為鼓勵方案,而本人於5月開始提撥,到八月發薪日剛好滿四個月,但離職後,發現公
司並無扣款購買股票以致公司不用提撥補助金給我,照理說,發薪日當日我還在職,根據信託法未經本人同意,不應該
自行終止扣款?致電給政府各部處,似乎他們對這方面都不熟,故想問有何方式可以追討
回來,謝謝。
如果有追討回來,將會捐一千做公益。
打去給前公司,對方一直跳針說原則就是這樣,說我已經離職,但公司發薪是早上,而當
日我也屬上班,論離職應該是下午五點之後才算離職,對方是否不能擅自決定我不扣款,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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