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申請初判表遲遲未下來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呆梓)時間7年前 (2016/09/03 15:03), 編輯推噓2(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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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源於2016/06/26發生的車禍 後來打算先提告刑事過失傷害 派出所員警叫我們要先申請初判表 7月初大約4號線上申請 中間有致電新北交通大隊,一直說還沒好 直到兩週前打去,承辦說派出所一直沒給資料所以沒辦法做,他們會發文給派出所和新北 市警察局要求儘速給資料,最慢會8/19給我,一直到現在都沒給 請教各位,我現在應該怎麼做? 真的不想讓那可惡的老人得便宜T_T 以下是上次車禍的經過 一、車禍發生日期:2016/06/26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無受傷 我方駕駛右手扭傷,右腳挫傷。 我方乘客左腳腳踝挫傷。 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因為我方駕駛被壓在重機下,重機有原地扶起。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有保險,對方未知,無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大型重型機車)行走內側車道,正值左轉直行燈號,時速低於40 km/h。 在號誌路口前被由最外側切入內側車道欲左轉的普通重型機車擦撞。 我方無變換車道,對方由外線欲切入內側車道(路寬3線車道)。 車輛撞擊停止位置為內側車道,未過停止線。 車輛撞擊點為我方右側,對方左側。 六、問題: 據對方自稱是退休人員(年紀稍長),做筆錄到一半對方有里長好友前來關心。 兩人當下堅持要我們把受傷的地方翻新就好,表示過1萬元負擔不起,想當場和解,被我 們婉拒。 後來我方請維修店面開估價單約1.8萬,傳訊息給對方後,請對方詳閱後可找其他單位估 價。對方說他高血壓,心臟不好,沒有辦法去找其他估價單位估價。希望我同意以1/3價 格和解,他說他下午要去回診,靜待佳音。 我覺得他沒誠意要和解,硬要我們跟著他想要的走,而且我們後來駕駛隔天因為手痛不能 上班,也沒跟他吵要薪水,只要求車子恢復原樣不打折,我不懂他連把報價單拿去證實這 樣簡單的動作都不做,直接說他只負擔6000元,可以回診出門,不能順便拿去問嗎?我們 是受害者,跟他非親非故,他不去找親朋好友解決問題,跑來要求我們。我們如果不接受 ,可以直接提告嗎?如果提告,駕駛不方便出席,乘客可以代理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9.1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72886185.A.1A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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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說要交通大隊的初判表、交通大隊說派出所沒給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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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像是互相推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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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覺跟你一樣,可能里長是有用處的吧,所以要寫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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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信箱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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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驗傷嗎?你們可以提告過失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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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當事人須親自出庭,或委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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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乘客具有律師資格,當然可以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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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驗傷,只有車禍當下警察拍照和自己拍的照,不過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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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讓對方出來面對的手段,現在對方對我們是不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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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還可以利用刑事附帶民事請法院一起判決,可惜沒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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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醫紀錄與驗傷單之後,直接告過失傷害附帶民事最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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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當下有就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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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方就是手一攤,你就算真提告他還是可以賴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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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9:55, , 14F
寫的不夠清楚,當下沒覺得怎樣,而且以為對方講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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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會負責一樣,就沒有就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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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20:18, , 16F
當作經驗吧 車禍->報警 受傷->醫院治療+驗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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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20:19, , 17F
不管是要和解還是要告 不管自己有多好心 對方多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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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要留存紀錄跟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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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判表的話 兩邊都得不到明確答案 那就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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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20:23, , 20F
怕麻煩或是不願意吵的話 就要考慮這樣是在放棄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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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20:23, , 21F
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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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20:56, , 22F
謝謝你,已經決定先去投訴初判表,再來處理和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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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3:05, , 23F
跟當初辦案員警要比較快 他應該可以直接印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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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4:49, , 24F
= =有誇張~我不到一周就拿到初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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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12:06, , 25F
初判表只有交通大隊才能作,至於車禍紀錄有的地方是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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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12:06, , 26F
所處理,有的是交通隊處理,找你當初交通事故登記聯單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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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12:07, , 27F
職章的員警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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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12:12, , 28F
有的縣市資料都數位上傳,有的還紙本作業,紙本的有的會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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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12:13, , 29F
錯部門也沒人知道,有市長信箱可以寫去問,分局交通組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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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12:14, , 30F
會主動幫你問派出所跟交通隊到底哪邊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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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12:14, , 31F
沒市長信箱就打分局交通組問
09/06 12:14, 3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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