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父母一方未盡照護責任致未成年人死亡

看板PttLifeLaw作者 (今年就上!!)時間7年前 (2016/08/31 17:51),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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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甲乙夫妻長年不睦,甚至瀕臨離婚邊緣,某日母親乙帶三歲小兒丙出遊,不慎 溺斃。 問題: A.父親甲執意要告母親乙過失致死並請求賠償,想請問在離婚前,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保 護教養義務應是共同行使及負擔,甲告乙當事人地位適格嗎,也就是甲告乙會不會也是告 自己。 B.假設本案另有一肇事方需負擔賠償責任,甲乙在未離婚前提下,該賠償金額原則上是否 須由甲乙平均受領(無委託)。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39.19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72637097.A.206.html

08/31 21:04, , 1F
!這樣也行?
08/31 21:04,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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