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對方提告 需補作筆錄的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誰說宅男就一定要住宿)時間7年前 (2016/07/31 20:15), 7年前編輯推噓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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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6/4月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無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有報警量測 沒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已聯絡保限公司 五、事實經過: 車禍主因是因為前方急煞 我後撞前 基本上全肇責 當天我請保險公司理賠 對方車子都修理完了且已交車仍不願意和解 對方堅持要要求 1. 沒有車用 交通賠償三天(對方不是營業車) 2. 工作補償 要求三天工作津貼賠償 六、問題: 當天並沒有做筆錄 只有請警察來量完 事情已過了三個月對方提起訴訟 警察要我明天補做筆錄 請問各位 我筆錄裡面是否有需要特別註明這些事情? 還是單純說明我當天是未保持車距? 謝謝各位回答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190.1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69967356.A.FC1.html ※ 編輯: NCTUpttman (111.255.190.179), 07/31/2016 20: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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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做筆錄就陳述事發經過就好,有沒有保持安全車距警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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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判斷。不過你們沒人受傷對方是要告什麼?這單純民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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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根本管不著。交通賠償合理,工作補償有請假證明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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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受傷為何要工作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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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聯絡保險公司是說有保全險嗎? 那應該是讓保險公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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