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拿到初判表之後的處理為何??

看板PttLifeLaw作者 (挺馬的愚民快噓我)時間8年前 (2016/05/25 19:45), 8年前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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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6年5月8日晚上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當時大塞車,所以車都有自行移開,現場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只有強制責任險,對方不知 五、事實經過: 在台中市發生的,對方要插入我這車道時發生擦撞。我是新竹人,而對方台北市人。 六、問題: 5月8日晚發生事故,隔天5/9對方打電話給我說他到車行估維修要7000元, 要我們付,我們回應責任歸屬後釐清再討論,對方說那他會找保險業務跟我們聯絡, 一直到今天5/25我們申請的初判表拿到了,上面寫無法釐清責任歸屬, 而這16天對方都沒再跟我們聯絡,而我們的車到車行估價維修是9800元, 請問版上前輩,如果我們自認倒楣,懶得找對方求償了,這件事就結束了嗎?? 還是接下來我們必須主動去做什麼事,才是守法的好公民,才不會被對方提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75.79.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64176749.A.08A.html ※ 編輯: tiara (203.75.79.39), 05/25/2016 19:48:52

05/25 20:51, , 1F
先聯絡對方?談和解也要簽個文件吧?
05/25 20:51, 1F

05/25 22:57, , 2F
你講對方差你 那對方有責阿 你幹嘛要怕被告?
05/25 22:57, 2F

05/31 20:52, , 3F
先申請調解吧!不賠再告!
05/31 20:52, 3F

06/04 01:15, , 4F
就算自認倒楣也要去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簽和解書(簽好後送法
06/04 01:15, 4F

06/04 01:16, , 5F
院核定),內容為兩造同意互不請求各自理賠,雙方拋棄民刑
06/04 01:16, 5F

06/04 01:16, , 6F
事求償權利。不然6個月內對方都可以告你刑事,2年內都可以
06/04 01:16, 6F

06/04 01:16, , 7F
告你民事喔
06/04 01:16, 7F
文章代碼(AID): #1NHP1j2A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