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 70多年前的不定期租賃契約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住在雲上的貓)時間8年前 (2016/04/17 13:12), 8年前編輯推噓1(1014)
留言15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我方有一棟老房子於民國20年完工,後來在民國25年隔壁鄰居要蓋房子,為了節省 建築成本,就跟當時的長輩打契約,用米數斗換取我方房子既有外牆壁使用(共同壁) 而契約上無指定租賃期限。 至民國90年時,因我方房子老舊需要改建,共同壁部分需要打掉,而鄰居提出他們有 租賃契約,拒絕我們對同壁施工,雙方上法院後經過幾年的訴訟,法官判定民國25年 當時那紙契約依然有效,鄰居保有外牆使用權。 至今民國105年鄰居因房屋漏水改建,而頂樓共同壁部分須拆除再重新施工使用。 問題: 當時因契約為未明訂期限之不定期租賃,為保護對方(不動產)因此不受20年期限制 故當時在法院上我方是敗訴,但是現在對方房子已經老舊出現使用上問題,我方是否可 以提出房子已經到使用年限,故民國25年所簽訂契約已失效,拒絕鄰居在共同壁上重新 施工加強。 上述疑問題,煩請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 之處,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239.2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60869964.A.51F.html ※ 編輯: catgod (114.39.239.246), 04/17/2016 13:14:20

04/17 15:16, , 1F
看看民法第449條第1項。
04/17 15:16, 1F

04/17 15:18, , 2F
民法第449條第3項是民國88年才增訂的。
04/17 15:18, 2F

04/17 15:19, , 3F
中華民國民法債編是民國19年5月5日開始施行。
04/17 15:19, 3F

04/17 15:20, , 4F
就算以台灣當時為日治,也應該在光復日起適用中華民國
04/17 15:20, 4F

04/17 15:20, , 5F
民法債編之相關規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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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2:15, , 6F
找律師協助,可能會有些非訴訟方式。
04/17 22:15, 6F

04/18 06:54, , 7F
應該是沒辦法調解,因為鄰居目前房產已經是子孫六人共同持
04/18 06:54, 7F

04/18 06:55, , 8F
有,曾經試過收購但是他們內部彼此分歧,十年前訴訟有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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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06:56, , 9F
律師,費用和時間也付出不少,但是最後結果讓長輩非常失望
04/18 06:56, 9F

04/18 07:00, , 10F
因為我方老屋是非常熱鬧的三角窗店面,所以對方也想趁機
04/18 07:00, 10F

04/18 07:02, , 11F
談出最佳的條件,但他們彼此內部都分歧,無法統一條件
04/18 07:02, 11F

04/18 14:17, , 12F
確定是租賃?建議盡快把所有資料包含前次判決、卷宗文件
04/18 14:17, 12F

04/18 14:17, , 13F
找律師詳加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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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4:18, , 14F
資料是指不動產資料(尤其共同壁部分),權狀、地籍圖等
04/18 14:18, 14F

05/07 20:39, , 15F
多久沒付租了 沒付租就拆
05/07 20:39,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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