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簽了和解書可以再提告嗎?(詐欺保費)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孤單會陪我一輩子)時間8年前 (2016/04/08 00:44), 8年前編輯推噓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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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大家好,事實經過我直接把我的說明書放上來....(非常長) 這樣也可以讓大家比較清楚前因後果 說明書裡面引用的LINE對話紀錄 則是我發現保險費沒有如實進去之後 在今年三月二日詢問對方的紀錄....(對方之前是我的朋友) 所以去年的對話紀錄我並沒有保留下來 全部都刪掉了,而我詢問對方同不同意我們去調紀錄 來證明誰說的是對的,真相是什麼 對方都不同意,再加上當時談判時家人的寛恕 家人希望讓對方有知錯能改的空間 ....(再加上我自己也不太冷靜和傷心難過) 所以我沒辦法只好跟對方簽和解書了 現在我冷靜 ---------------說明書----------------- 1.本人-徐XX,在2015年6月想將投資型保單申請停繳,  當時請爬山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吳XX小姐(以下簡稱吳)幫忙。  吳表示,只要契變改成自行繳費件就好,辦理成功之後每個月爬山公司  就會寄繳費通知書來,我只要不要理這張通知書就好了。 2.2015/11月初,本人想繼續繳這份投資型保單,並且想要恢復銀行轉帳扣款的方式,   所以再次請吳幫忙。而吳那時跟我說:「如果要再轉帳扣款的話,   要把之前停繳的保費補齊,才可以再開始轉帳。」 3.如果說要補齊前面的保費,那就是從2015/7月開始計算,一直到2015/11, 再加上預先繳掉12月份的話,7~12月總共6個月,保費也就是1萬8, 於是本人於104/11/06,從第一銀行領出現金兩萬元整預備要繳保費。   吳於104/11/10至本人前公司:鴻X餐廳,讓我在自動轉帳授權書上簽名+蓋章,   並告知要交回公司後,公司才會通知要繳多少錢,所以11/10當天是沒有收錢的。   而當下我有告知他,不確定印章是不是那顆,吳表示,先送件, 錯誤的話公司會通知。(事後證明印章確實是錯的都沒扣到款,但吳都沒通知我) 我是隔一段日子收到爬山公司的印章不符,扣款不成功的通知信, 才確定印章錯誤。 但是在四月二日談判的時候,吳卻說她有用LINE通知我 不過在我徵求她的同意,去調我們去年LINE的對話紀錄時 她卻沒有說話,最後還回絕我的要求 吳於104/11/13至鴻X餐廳跟我收錢,當下我交付他1萬8。 當時吳連點都沒有點,就直接收下,而我那時當她是朋友,也就相信她, 會把我的錢拿去繳我的投資型保單,而沒有馬上跟她要收據, 我相信她繳款完會再把收據拿來給我。可是我完全沒拿到收據。 4.一直到今年,105/02月底,收到保單價值通知書的時候, 才發現我的保單104/11/09~105/02/08繳的保險費只有3000元而已, 當初,我拿1萬8給吳是要繳104/7~12月這6個月的錢, 所以保單價值通知書104/11/09~105/02/08這一期已繳金額 應該是繳了6000元才對,怎麼只有3000元? 進一步跟客服確認,在104/11/20確實只入帳了3000元, 而且保單價值通知書上顯示繳費方式是ATM轉帳,   吳在11/13就跟我收錢了,為何11/20才繳? 我事後105/03/17打給原業務,跟問其他保險業務我才知道, 投資型保單是沒有"墊繳"跟"補齊未繳保費"的問題, 所以104/11/10在送出轉帳授權書後,就讓公司自動扣款就好, 吳根本無需來跟我收錢,但是吳非但沒告知我這個事實,還來跟我收錢,其心可議。 況且,104/11/13當下我是真的給了他1萬8, 要不是105/02月底寄來的保單價值通知書上面顯示104/11/09~105/02/08只有3000元, 再加上0800客服說只入帳3000元,我根本不會發現吳他拿1萬8只繳3000元。 吳早有預謀,以補繳為理由,來跟我拿1萬8,卻只繳3000, 反正投資型的保單,繳費彈性,公司也不會追繳前期保費, 只要帳戶內還有價值,保單狀態就是正常,根本不用復效, 所以吳才大膽的只幫我繳一期3000元而已! 再加上有送轉帳授權書,所以爾後12月起保費也會自動扣款, 吳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的竊佔盜用了我1萬5的保費!!! 可是因為印章不符,所以12月那期就扣款不成功了, 導致105/02月底寄來的保單價值通知書上面顯示 104/11/09~105/02/08只入帳了3000元,這件事因此曝光。 5.我在105/03/02,用LINE詢問吳。 吳卻在105/03/17 才回我 吳:「你有沒有之前我們在講保費的訊息記錄?」 「因為我前面的紀錄刪掉了,記得是有講到多少錢」 ↑↑↑↑↑試探性的問我有無對話紀錄 我:「沒有,我都刪掉了沒有保留」 吳:「你想一下領出來有沒有做其他用途,我晚點回去看之前的行事曆, 我記得是收了六千,XX(吳的女友)也記得這樣哦。我找了再跟你說」 ↑↑↑↑↑在確認我無紀錄後,說了有跟我拿6000的金額 吳還要我拍帳戶價值單給他看!拍一張不夠還要我拍全部的頁數 ↑↑↑↑↑有無繳費跟帳戶價值根本沒有關係?有繳就有繳,沒繳就繳! 根本就是在計算期間,在想說辭! 我:「104/11/20~105/02/08 這一季的就只有11/20入帳的3000元而已 吳:「對 那這樣沒錯」 「那時我要辦轉帳我說要補到11月的保費才能辦 後來就因為印鑑不符沒成功就沒扣到」 「後來我就沒跟你收錢了 只有去幫你排起士公爵」 我:「我有拿錢給O老爺(指吳小姐)呀!」....(因為是朋友所以是暱稱) 吳:「我真的只跟你收一次錢耶」 「你要不要再想一想還有沒有拿錢給誰呢???」 「因為後來轉帳沒辦成功我們就沒見面了呀 我是用LINE跟你說的」 「我就去紅樓兩次而已 嗯 一次蓋章 一次收錢+排蛋糕」 「這麼大筆錢我一定會記得的」 我:「那次我就拿了一萬八給O老爺了啊!」 「我的存摺也有備註的啊!畢竟是一大筆,而且又沒有收據」 ↑↑↑↑↑投資型保單根本不用補繳呀!為何要跟我說要補繳, 跟我收錢呢?而且收錢沒有給送金單,也沒給收據。 因為吳後來是用ATM轉帳繳費,所以根本沒有收據可以給我。 我都說LINE紀錄都刪除了,他還推說有用LINE跟我說。 ↑↑↑如果可以用ATM繳費的話,我自己就可以處理了 何必要拿現金給她 但是吳根本就沒有跟我說可以用轉帳的 我一直以為吳是要直接去爬山人壽的銀行幫我存錢 所以才會直接領現金給吳 事後吳還說跨行的費用30元是她幫我付的 那個30元我可以自己付好嗎! 我根本沒有想到我會因為這個30元 而損失了一萬八千元啊!!!!....(淚奔) 但是在4/2談判的時候 卻又不同意我們一起去調去年我跟吳LINE的對話紀錄 好釐清到底誰說的才是"真相"....(攤手) 吳:「對了 你在辦轉帳之前是不識有半年沒有繳費了 這個還記得嗎」 「是不是這個一萬八就是去補那半年的 然後辦轉帳時公司通知說要補 到11月我才又去跟你收一次錢」 「因為我記得你有說有一陣子沒繳錢了」 我:「我記得,104/06/15申請繳費變更 所以去年底要再變更的時候, 我才會乾脆拿半年份的錢給O老爺」 「我只有給過O老爺一次錢而已」 ↑↑↑↑↑就是妳吳良心(化名)跟我說要補齊前面的保費, 所以我才會去領1萬8給妳,不然我一開始根本不知道要補保費, 再者,事實上我這幾天事情發生後, 問了原業務及其他做保險的朋友才知道, 投資型保單根本不用補保費,轉帳授權送去公司就好, 所以104/11/10送轉帳授權書後, 你們爬山人壽根本不可能通知說要補到11月, 如果吳良心妳說有收到爬山人壽公司的通知, 請爬山人壽公司調出當時照會吳業務員要補繳的紀錄。 [4/2 談判時爬山人壽說:隔太久,紀錄已刪。] 如果公司根本沒有通知要補繳,那你為何跟我說要補繳, 還來跟我收錢? 而且我明明就給你1萬8了,你現在一下LINE上說收到6000, 一下又改口說只收3000,請問這不是詐欺什麼才是詐欺? 這不是侵佔保費什麼才是侵佔保費? 請爬山人壽公司解釋一下! [爬山人壽從頭到尾,一直跟我說"公司無法處理!" 4/2 問吳為什麼LINE上說的是6000元 吳回答說是因為當時還在回想 如果還在回想的話,為什麼還回我多少金額 還把她的女友也拖下水,說她女友也記得這個金額] 吳:「那你記得真正開始沒繳費是幾月嗎?」 我:(貼圖) 這時我拍了104/05/09~104/08/08這段期間的保單價值書給O老爺看 吳:「因為入進去的錢公司會先補之前沒繳的」 我:「104/07月沒扣」 「然後104/08/09~11/08就沒有繳了」 (貼圖) 這張是104/11/09~105/02/08這段期間的價值書 「一直到這次收到的才有3000」 吳:「那這樣沒錯呀 你打客服問的時候有沒有問11月入進去的金額是多少?」 「他補進去的不會秀出來 只會直接看到你繳到哪個月」 ↑↑↑↑↑吳小姐一直在鬼打牆,說要補繳保費, 就是因為她說要補保費,我才從戶頭領2萬出來, 拿1萬8給她繳保費呀! 她一直問我什麼時候開始沒繳費,就是一直在套我話, 投資型保單任何時候停繳、復繳都可以, 一直問我什麼時候沒繳的用意是什麼? 不就是要算計月份跟說辭嘛! 我拿1萬8給吳,就是要繳104/7~12月的錢, 所以吳才會在105/03/17上面LINE的對話紀錄上說有跟我收6000, 因為她想製造出他有付1萬8的保費給公司假像, 還一直說補繳的公司不會秀出來。 如果吳真的1萬8有繳, 104/11/09 ~ 105/02/08的帳戶價值單上的 已繳費金額就應該要是6000。 她一直想製造有繳1萬8錢的假像,所以自己才會說有跟我收6000, 但是我跟她說打客服確認只繳3000, 現在吳又改口說只收到3000, 說辭前後不一,自己打臉自己,實在很狡滑奸詐。 我:「重點是:客服說104年11月20日只有入帳3000元而已」 「所以剩下的一萬五跑到哪裡去了呢!?」 「O老爺沒有把一萬八都匯進去嗎!?」 吳:「跑去補前面7月開始沒有繳的」 「因為辦轉帳一定要先把前面沒有繳的先補齊」 ↑↑↑↑↑一直到現在105/03/17吳小姐一直在說謊狡辯,  因為她就是有跟我收1萬8,所以她試圖混淆我,  製造她有幫我補繳的假象,一直說去補繳前面了,  但事實上他早就知道不用補繳了,  104/11/13還來跟我收了1萬8後,意思一下繳3000,  製造有繳費的紀錄,然後一直硬凹補繳前面的會看不到紀錄,  事實上就是1萬5她拿走了沒入帳,以為沒有人會發現,  實在很可惡!  更可惡的是,現在又改口說只有收到3000,不認錯,  一點誠意也沒有,實在惡劣到了極點!  如果貴公司不給我一個交代,那我們就法院見。而且…  現在還有爆料公社這種東西,可以請網友評評理…………… [爬山人壽從頭到尾,因為我沒有證據的關係  所以一直給我的回覆是:公司沒有辦法處理。] --------------說明書內容結束---------------- 接下來,是四月二日談判後 所簽的和解書內容: ---------------和解契約書---------------- 立契約書人 甲方就是我 爬山人壽保單號碼FXXXXXXXXX之要保人暨被保險人 乙方就是那個吳良心小姐 爬山人壽保險業務員,業務證號:(她沒有寫,是空白的) 就乙方提供之保單服務,雙方因事實認知存有差異產生齟齬,今己釐清誤 會,雙方同意兩願和解,合意訂立條款如下,以茲遵守: 一、甲乙雙方釐清誤會,理解乙方從未以非實際存在的保險費用之名義向   甲方收取任何款項,更未有將任何因提供保險服務經手的款項挪為己   用之情事。 二、就乙方代爬山人壽公司收取甲方保單欠款,惟服務不周,未及時開立   收據乙事,乙方願支付新台幣__陸仟__元整的"賠償"。 (在場的我媽媽的朋友說改成"補償") 吳小姐還知道金額要用大寫,我本來寫的是數字~~~~^^\\ 三、於乙方給付前條所述和解金後,雙方同意就本件系保險間所生所有爭   議,不另提出民、刑事訴訟究責,若已有民、刑事訴訟在案,則雙方 亦應各自撤回起訴或告訴。 四、就本和解契約書所涉事實及內容條件,雙方同意互負保密義務,不得   未經他方書面同意而向本契約雙方當事人以外之第三人為洩漏。   若有違反保密義務之情事,違約方應向他方給付新台布__零__元整之   違約懲罰性損害賠償。 第四條我本來不要,要請吳小姐刪掉的,結果她說是為了保護我 所以就增加了"不得公怖雙方的個人資料。"這一句話 五、本件和解契約書乙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第六條是我媽的朋友(在場的保險阿嬸)加的 六、雙方所寄的存證信函至和解始無效。 --------------以上就是完整的內容--------------- 問題:   1.那位和解書,除了我們甲乙雙方的簽名+蓋手印之外   還有兩位見證人的簽名和資料,所以這份和解書是有法律效力的嗎!? 2.我可以用和解書沒有依照事實來擬定,而主張和解契約無效嗎!? 3.我還有什麼其他的方法可以使用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不管是怎樣的回憶,我都要謹記在心... 因為我相信,變得。堅強的自己... 總有一天,能夠超越這一切, ”讓回憶永遠珍重地留藏心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154.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60047454.A.66B.html ※ 編輯: boxtina (118.171.154.52), 04/08/2016 00: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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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上 你只要出的起違約金隨時可以違約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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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大說的違約金在我這份和解書好像沒有提到,那是不是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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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賠錢就可以提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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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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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這麼多,你要提告有沒有證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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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的就是我習慣會在存摺上備註那筆錢是什麼用途(我沒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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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之後朋友沒給我收據),還有裝錢的紅包袋上也有寫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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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再來就是沒有留下(對方說有用賴通知我只要繳一期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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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的去年的對話紀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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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可以在我的存摺上備註你欠我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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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問題其實不是法律問題,是你如果取的證明/證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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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end。通常這種不是欠缺證據,就只是問而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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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論如何,提告前的準備和決心要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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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缺證據不是就是無法提告嗎?因為沒有勝算,就算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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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對方是保險公司,一定有律師團,而我自己沒有法律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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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21:36, , 16F
識也沒有背景,這樣告下去真的對我會比較好嗎?對方會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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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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