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時效判定跟一些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wds824)時間8年前 (2016/03/29 23:20), 編輯推噓4(4012)
留言16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3年3月10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皆無人傷亡。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和製作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只有強制險。 對方後續處理就交由保險公司,說會通知我.. 可是就沒消息了...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http://goo.gl/SpS52c 此路口沒有號誌 我為機車(水籃框),對方為汽車(綠框) http://goo.gl/jKWh2z http://goo.gl/jD0ur2 http://goo.gl/hNllsR 撞到後當下反應有稍微後退...,之後就等警察來拍照。 六、問題: 今天送來的通知書.. http://goo.gl/oCZZZX http://goo.gl/ktVZBj http://goo.gl/hNhp3K 我想請問各位: (一) 這樣有超過兩年的請求權嗎 ? (二) 保險員從來沒有跟我聯絡、通知,就這樣送去維修了,我能主張什麼麻 ? (三) 我為幹道,對方為支道 (當時警察好像是這樣說的) 是嗎 ? 如果是,我能有什麼比較有利的主張嗎 ? 目前我只能想出這些問題,思慮有所不周,深感抱歉 萬分感謝 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2.224.1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59264840.A.B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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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提告日為準,不是開庭日,你可以問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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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通知你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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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這種撞法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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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23:58, , 4F
感謝K大回覆。 那我還有什麼可以上法庭提出的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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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00:01, , 5F
金額吧 你覺得對方提出金額不合理是可以爭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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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00:20, , 6F
喔! 真的感謝 回覆!
03/30 00:20, 6F

04/01 11:43, , 7F
1.提告日為準,他3/4提,在兩年內合法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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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來就不用通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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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圖片看起來你是支道,對方才是幹道喔(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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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請法院申請車禍鑑定(不然自己申請要3000),看起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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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方車未讓右方車是肇事主因,但是對方疏未注意車前狀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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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次因。也就是你們兩方都有責任,你只要付7成費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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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對方現在把自己說的沒責任要你付全責的感覺。除非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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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判對方無肇事責任,你再付100%費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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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應該負責,但不是全責,依肇事責任比負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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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20:51, , 16F
非常感謝m大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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