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科技部計畫專任助理做教授私人家務
如題,
舉凡報所得稅,報廢私家汽車,大大小小交辦很多他們的私人家務,連老婆也會下命令,
小的知道這種故事歷史悠久,層出不窮
至於給假發票報帳那是當然少不了,只是暫時抓不到證據,文具店廠商都是互相配合。
問題:
1. 關於被迫做一堆私事的部分有任何有用的舉發管道?
還是只能隱忍?辭職?
2. 另外,做滿一年並無特休,該名教授表示助理閒的要死不需要休假。這是否違法?
(本人非該領域相關,無學術發展考量,不怕撕破臉)
先感謝各位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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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pencerReid (101.11.18.57), 12/16/2015 22:19:19
※ 編輯: SpencerReid (101.11.18.57), 12/17/2015 00:4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