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這種情況出國會被通緝嗎?

看板PttLifeLaw作者 (Netherlands)時間8年前 (2015/12/09 19:09), 8年前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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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PO----- 事實經過: 目前有一刑事案件在身 為被告,被起訴的法條最重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罰金 目前案件只開完準備程序庭 不知道還要拖多久 然而明年要前往美國讀書(一年) 簽證那些也都弄好了 本身也沒限制出境 被起訴期間已多次出國 問題: 請問是否可以事先請假呢? (律師是建議不要,等到出國後再說,不然先呈報有些檢察官會要求法院限制出境) 出國期間開庭未到是否會被通緝呢? (律師指出有正當理由並非無故未到,因此不太可能會被通緝) 可以請代理人嗎? 不知道版友們的看法如何 能在出國前結束這案件當然是最好... 但我認為自己無罪所以不想認罪 本身無前科 因此不知道又會拖多久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8.57.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49659350.A.292.html

12/10 00:16, , 1F
我不知道哪個法官會認為這叫正當理由請假…
12/10 00:16, 1F

12/10 00:17, , 2F
出國辦事出差跟出國一年不太能相提並論
12/10 00:17, 2F
-----代po----- 此案件已耗了將近兩年,只開了偵查庭和程序審查庭,等於平均快一年才被找一次 不知道為什麼拖這麼久 如果回來後真的不幸一入境就被移民署帶走 請問會有其他而外的刑責,或者加重本刑嗎? 還是要收到傳票就飛回來出庭呢?反正頂多期間應該也只會遇到一次(照之前的周期來看) 但這樣除了浪費時間成本 所耗的金錢說不定都比判刑的$$還多 還是各位前輩們建議我直接認罪算了... 感覺只會被判拘得易科罰金 這樣良民證也應該不會有紀錄 ----代po結束---- 我自己是建議他不要輕易認罪...但後來想想是不是有時候還是要屈於現況呢? ※ 編輯: iAmsterdam (140.118.57.92), 12/10/2015 12:04:39

12/10 22:05, , 3F
報告罪名是啥都不說,要怎麼告訴你要不要屈服還是強硬 ?
12/10 22:05, 3F
文章代碼(AID): #1MQ0lMAI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