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行人綠燈走斑馬線被綠燈右轉車撞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汽車玻璃有損壞
行人頭部、雙手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有,無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汽車強制險,已通知出險
五、事實經過:
行人綠燈行走於斑馬線,被同方向綠燈要右轉的汽車撞上。
六、問題:
行人傷勢不嚴重,醫療單據金額也不多,
刑事判決會很重嗎?爬文好像都是2個月而已。
如果判決之後,過個5~7年又發生車禍,此次判決會影響到之後的判決嗎?
七、結論:
中華民國刑法
第284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 41 條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
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
依前項規定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
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目前詢問通常都是1K折抵1日)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86條
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酒醉駕車、吸食毒品或迷幻藥駕車、
行駛人行道或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
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目前詢問輕傷判決約2~3個月)
關於前科,擷取“呂秋遠律師”發表的“前科”文章,內容:
前科,實務上有兩種,第一種叫做全國前案紀錄表...
這些記錄如果是無罪、不起訴、少年犯、拘役、罰金,
大概在將來「又犯法」時,「理論上」不應該影響法官判刑輕重,
但是看了還是會影響心證。...
(看來前科也影響不大...)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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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已經提告,調解時要求1X萬。
可是汽車駕駛看到有單據的只有1萬多,
覺得法官判了應該會比較少,所以調解失敗。
想問這類的判決應該都是差不多2個月吧?
如果前案不會影響到後案,我就不勸他再試著調解了。
※ 編輯: up2u77tw (123.240.246.153), 06/25/2015 21: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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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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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駕駛覺得對方獅子大開口,輕傷而已,覺得法院判不重,
如果易科罰金加上民事也不會開到1X萬。
考量汽車駕駛需要長期遠途接送照顧親人看病,
如果會影響到後案(畢竟長期需要開車),就會再勸他調解看看。
※ 編輯: up2u77tw (123.240.246.153), 06/25/2015 21: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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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通事故的易科罰金不是都一天1K嗎??
還能改社會勞動6小時折算一日,應該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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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對方說調解的時候看到單據覺得很扯,
調解員說雙方沒有共識,調解不成立,整個過程大約5分鐘就結束了。
所以什麼都沒談到。
目前就先評估看看,一般上法院法官會再問問要不要調解,
應該還有機會能選擇要不要再調解。
※ 編輯: up2u77tw (123.240.246.153), 06/25/2015 22:45:16
※ 編輯: up2u77tw (123.240.246.153), 06/25/2015 22: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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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駕駛就是覺得行人沒什麼單據,醫療證明也沒有嚴重的項目,
民事看來頂多會判1~2萬就差不多了。
只是擔心刑事如果判超過3個月,就糟糕了...
(不過目前看例子,通常2個月,最多也就3個月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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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找到關於前科的資訊,似乎也只是有前案記錄,
就算後面又發生了車禍,也不太會影響到法官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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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法院法官問要不要調解,這是聽另一位朋友說的,
也是發生差不多的事情,只是原告求贘3XX萬,
就算這位朋友有第三人責任險,還是不夠賠。(目前還在官司中)
不過第三人責任險真得很重要,勸有使用車的人最好可以保。
感謝大家的回答。
※ 編輯: up2u77tw (123.240.246.153), 06/26/2015 20:36:28
※ 編輯: up2u77tw (123.240.246.153), 06/26/2015 20:4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