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違約金賠償

看板PttLifeLaw作者 (不哭鳥)時間9年前 (2015/05/21 17:1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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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本人於102.07.15到職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任職,當時要求簽訂勞動契約,勞動契約中 有提到未滿二年離職要賠償一個月的薪資,,當時進公司第一天簽訂勞工契約時,該公司 直接將一式兩份之合約收走,未將一份合約留在員工手上,且當時合約並未蓋雙方的騎縫 章。 本人任職期間,完全無請專業人事或支付龐大費用來培訓我,我只是需要了解公司流程和 系統,由同事邊做邊教,也沒有花費費用在我身上,純屬同事之間工作上的交接和邊做邊 教。 離職時公司要求我簽屬離職清單,並在該清單上列示"本人同意扣抵當月薪資做為給付違 約金",當時我不簽名公司就不提供離職證明也不同意讓我離職",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只好 簽名。我103.11.7號離職,當月11/1-11/7號薪資及未修完的年休假薪資全數被公司扣除 未給付,並要求我要繳剩下的金額。 離職時曾經對公司人資部提出違約金異議,也請他們提供明細,但人資部不願意提供。 聯強公司向法院提出賠償支付,我對於這個賠償相當覺得不合理,也提出異議,並於 104.05.21法院進行調節庭,調節過程聯強公司仍堅持要我支付違約金,調解委員曾希望 聯強和解,但聯強公司只願意將金額降低為12,000,但我認為要支付此項違約金覺得對我 很不公平並沒有妥協,所以調節失敗。 問題: 1.這個勞動契約這樣合理合法嗎? 2.我有需要支付違約金嗎? 3.當時已先扣我薪資,我閱讀過您們的網站,似乎已經違反勞基法 4.若要開庭,我要怎麼主張對我比較有利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 現在很無助,不知道該如何是好,謝謝大家 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9.34.1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32199871.A.3F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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