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網拍到貨日期約定
事實經過:
我在網路拍賣上向一名賣家以急件運費方式付款購物,
該賣家於其賣場有標明急件運費計算方式,
及急件商品於付款完成隔日起計算3-5天到貨,
於購物過程中,與該賣家使用拍賣平台所提供的買賣雙方溝通功能裡,
賣家也有以文字提及此急件相關約定。日前發生消費爭議,
我已付款,賣家卻不願出貨,也已超過到貨約定天數所計算出之日期。
問題:
1.此種約定到貨天數在交易契約上是否成立?
(賣家有在公開、透明、任何人都可以看到的平台空間上標明,
也在私下和我溝通過程中多次提及相關約定。)
2.若該賣家仍出貨寄送,我是否可以以賣家已違反交易契約拒絕收貨?
(因已超過急需期限,已不需要此商品)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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