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定期契約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韓森慢)時間9年前 (2015/04/27 00:16),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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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朋友曾經在補習班當行政工作,後來因為健康因素離職了。 可能是因為表現還不錯,後來康復之後,又被補習班上課的老師找回去, 行政的工作當然是由補習班支薪,但因為那個上課老師想把我朋友當專任助理使用, 就說薪水全由上課老師個人支付,後來又不知道怎麼搞的, 變成上課老師和補習班各出一半,最近才知道根本全部都補習班出的, 上課老師只有每個月出兩千塊獎金在薪資裡面。 重點來了,我朋友當初回去工作時,那個上課老師要求她簽一份契約, 內容大概是要工作滿三年。所以,現在未滿三年要離職了, 我朋友非常困擾這個問題。 問題: 我想幫忙問的是,那個上課老師又不代表補習班,而我朋友是受補習班聘用的, 那麼這份定期契約還有任何法律效力嗎? 另外,我能確定的是那位上課老師和補習班不是合夥人之類的關係。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67.2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30064977.A.750.html

04/27 07:57, , 1F
很多助理都是幕後老闆給錢用自己的名義簽約的 EX.立委
04/27 07:57, 1F

04/27 08:12, , 2F
這看起來像雇用人是那老師補習班是金主
04/27 08:12,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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