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4/14綠燈起步被撞

看板PttLifeLaw作者 (鍵盤修車員,修一口好車)時間9年前 (2015/04/16 17: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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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2015/04/14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無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無報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對方無保險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地點,台中市東海別墅brt站的下一個路口,往台中市方向) 大家好: 情況如下,4/14日早上,我在台中港路等紅燈,綠燈準備起步時就被撞了。當下只想快把 事情處理好,因為開會快來不及了,所以留下我的電話給對方,對方說會line我,或打電 話給我。我以相信人性本善的原則,只說到你照個相,請您認識的保養場估個價,到時再 看如何。結果等到今天,但對方一直沒有聯絡。心裡真的是對人性…唉。我當時還對車主 說一句:「互信原則」,且現場都因為我們而塞車了。所以留我電話給對方後,我就走了 。 但好在我有照下對方的車牌,我想請教大家的意見如下。就是我本意就不用對方修我的車 ,因小傷,不修沒關係。我在意的是對方現在來個射後不理,連個訊息也沒有,是想說我 沒你的聯絡資料,也拿你沒法子嗎? 對方應該以為我當下沒照相(其實我有照一張,只是我快速照一下後,就跟對方說,你照 就好,因為要請人估價)。 現憂我想說去警局報案,然後請對方出面合解。合解的條件是「請去捐款給慈善機構,我 看到收據就合解」金額捐三千即可。請問這樣的處理方法可行嗎?警察局會受理嗎?謝謝。 我附上我車子及對方的照片。請大家參閱。再次謝謝大家提供意見。 PS:我開完會時,還心想,若你打來。我只會說,算了,這種小傷去烤漆,浪費錢,沒事 ,不用了。 六、問題: 1、請問警察會受理我請對方來找我的要求嗎?要以財損的方式告對方嗎? 2、捐三千元,太多還是太少? 3、以上,煩請告知解答,謝謝大家費時觀看。 照片上傳在小惡魔,文章內容同小惡魔。再次謝謝。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4348922&p=1#55383216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70.77.2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29175147.A.8E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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