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婚姻侵害權
事實經過:
跟同事認識很久 也很常利用通訊軟體聊天
聊天內容也就是工作 生活瑣事 新聞等等
之前剛好案子分配我們同組
有時下班會一起吃飯 之後在我家繼續工作
(當時沒想太多 只是因為公司小 加班時間不開空調太悶
我家在公司附近 但沒有避嫌確實是我的錯)
大概一星期一次到兩次
案子為期差不多三個月
之間完全沒逾矩行為
同事則說他有先報備要加班
問題:
結果前一陣子
我收到他老婆說她手上有證據要告我妨害家庭!?
原來是她覺得我跟她老公常常LINE
後來老公說要加班結果是去我家
我能想到的證據大概是對話紀錄
或是請徵信社拍我們一起吃飯進我家的照片
通姦是不可能告成
但如果證據不足不起訴
是不是可以改告民事婚姻侵害
會留下紀錄嗎?
我該怎麼自保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3.80.1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28727824.A.3F8.html
推
04/11 14:15, , 1F
04/11 14:15, 1F
推
04/11 14:17, , 2F
04/11 14:17, 2F
→
04/11 14:17, , 3F
04/11 14:17, 3F
→
04/11 14:18, , 4F
04/11 14:18, 4F
推
04/11 15:28, , 5F
04/11 15:28, 5F
→
04/11 15:29, , 6F
04/11 15:29, 6F
→
04/11 15:29, , 7F
04/11 15:29, 7F
推
04/11 16:40, , 8F
04/11 16:40, 8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