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關於勞資問題想請教..

看板PttLifeLaw作者 (暖冬)時間11年前 (2014/11/08 13:42), 11年前編輯推噓1(107)
留言8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我父親在今年4月初發生車禍,持續休養公傷假中 (診斷書上有載明:需休養一年,無法從事粗重工作, 那由於雇主不願意支付30%的足額薪資,所以後來申請勞資調解 (不確定是調解,還是協調,但文件上章是蓋協調會), 那在過程中,因為對方有說出調侃的話:看你現在也都好好的, 而且今年7、8月都有來工作過,到底憑什麼要跟我領這薪水? (7.8月有去協助工作是事實,因公司主動打電話來拜託人手不足,希望來幫忙, 而且表示只需負責開車,會另外人找人搬貨,所以我父親才同意,事後的確有也有領到那 幾天的工資),我父親當下被他激怒到,直接表示,只要你不要讓我搬重, 我可以回去上班, 最後協調重點為公司願意補足已休工傷假之間(半年,不足30%的薪資), 我父親需於11/10號復職。雙方皆有簽名。 問題: 1.我父親有在該協調書上簽名,是否就表示11/10一定要復職?我可以以醫師診斷證明以 及公司先前曾開立的服務證明(上有記載公司同意予以我父親公傷假至104年4月1日的字句 ,並有公司大小章及負責人章),來主張我父親不需回去上班嗎? 2.因這次職災讓我父親知道這間公司對待員工多刻薄,所以我原本就打算休完公傷假後, 再協助我父親以公司違法(勞保高薪低報)提出非自願離職要求、並索討資遣費, 爬文後,欲以公司雇主違法行為,仍然在繼續中,所以勞工主張依勞動基準法 第14條第1項第6款終止契約,來避開超過30日除斥期的問題、 以及勞工保險條例第 72 條第2項之規定,雇主就投保薪資金額應據實申報, 且屬強制之規定, 但是上述協調書的緣故,是否我父親若於11/10號不回去上班,公司未來是否即有理由將我 父親解雇?而無法索討資遣費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50.17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ttLifeLaw/M.1415425366.A.4FC.html

11/08 13:56, , 1F
找律師分析看看。
11/08 13:56, 1F

11/08 14:04, , 2F
1.後約壓前約(可視為雙方同意解除前約定改定新約定)
11/08 14:04, 2F

11/08 14:06, , 3F
2.我是妳有這打算這30%會最後一起處理 現在妳弄複雜了
11/08 14:06, 3F

11/08 14:06, , 4F
如A大建議 找律師推演各種情況 再決定吧
11/08 14:06, 4F

11/08 14:12, , 5F
謝上面兩位大大..所以目前感覺還是叫父親先回去上班了..
11/08 14:12, 5F

11/08 14:13, , 6F
對於父親在會上被激怒我也很無奈..我因上班無法到場
11/08 14:13, 6F
再次謝謝兩位先進建議,那想再請問,這次回去後, 我會請父親要求將勞保薪資調回合法級距,但倘若雇主拒絕, 我可以以雇主違法行為仍在進行中為由(勞保薪資高新低報、勞退月提繳工資以多報少), 來主張依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終止契約,來避開超過30日除斥期的問題嗎? 因為我父親在這家公司上班已有3年多,怕之後想申請非自願離職書上會有困難... 謝謝 ※ 編輯: teget (123.194.150.172), 11/08/2014 15:11:16

11/08 15:30, , 7F
非自願離職屬實經調解後雇主仍不願開立可由主管機關開
11/08 15:30, 7F

11/08 15:31, , 8F
妳不用擔心這問題(不過要擔心調解時是否該請假陪同)
11/08 15:31, 8F
文章代碼(AID): #1KNQrMJy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