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因於死角反應不及造成傷害

看板PttLifeLaw作者 (還在想)時間9年前 (2014/09/07 11:17), 9年前編輯推噓0(0013)
留言13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4/9/7 約1:30AM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三個小孩被撞倒、擦傷,無其他明顯外傷,有無其他傷勢還要等進一步檢查結果 我方駕駛遭受拉扯及腳踢肚子攻擊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有報警,筆錄還沒做還要等警察通知 當時因為有個小孩子被撞倒後下半身已在車下,所以有倒車讓小孩子出來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有強制責任險,還沒有連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先解釋環境: 我家車輛或人的進出都依靠一條車道(私人土地) 因為我家地勢較低,那條車道在連接外面馬路的部分是一小段蠻陡的斜坡 斜坡上面左側有一家前兩年開張的雞排攤 事情經過是這樣: 今天凌晨,我與我弟各開一台車看完電影要返家 我弟領頭而我跟在他車後行駛(我車上載著我妹) 我們都沒有喝酒或吃任何含有酒精成分的食物,也沒有疲勞開車 頂多是晚了比較累 在到達我家路口的雞排攤時,有看到一群人跟著雞排攤老闆在他們攤子前面喝酒吃東西 我弟直接右轉開下斜坡,他們一群人驚慌的衝去狂拍我弟車窗 我弟馬上停車,聽到有小孩被撞倒在車前,馬上倒車讓小孩子出來 另外有兩個更小的小孩似乎是被撞倒在兩側 對方小孩父親之一在我弟停好車後開了我弟的車門要拖我弟出來 我跟我妹看到拉扯馬上下車想阻止暴力行為 因為我還要繞過車子沒看到,我弟說他們想拉他下車,但因為安全帶還沒解開拉不出來 他就直接拉著我弟的手用腳踢我弟的肚子 之後因為聲響太大,對方拼命叫囂 我家的人聽到聲音全出來了解情況 小孩子們所在的斜坡底端 正好是車子要下斜坡時所看不到的死角 小孩子們身高矮又正好蹲著玩,等到我弟發現時其中一個的頭早已在引擎蓋前方 沒有可供反應的距離和時間 雖然車速因為轉彎入家門的關係很慢(不到15),但還是來不及停止而撞倒了小孩 我弟下車後馬上不停的鞠躬道歉,並立刻撥電話叫警察與救護車前來 等他們離開了以後我們也去了醫院驗傷拿證明 目前沒有其他證人,因為時間是凌晨1點半左右路上根本沒有行人 目擊整件事情的只有雞排攤一夥人和我、我弟、我妹 我弟已經把車上的行車紀錄器影片交給警方了 影片中小孩子出現在視野中的時候只是一個從引擎蓋上冒出來的頭 六、問題: 出事了之後對方一直強調我弟是不是沒長眼睛,還有如果他們沒阻止後果多嚴重 只要我們提出為什麼深夜了還讓小孩子在斜坡下面那種死角的地方玩 他們就會用"如果不是我們阻止小孩會怎樣都不知道"這件事來反駁 他們好像認為他們毫無責任 請問責任會歸到我弟身上嗎? 雖然之前有看到分隔島衝出婦人被撞飛不治,後來司機判定無肇事責任獲不起訴的新聞 但這種情況適用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要改進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242.6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ttLifeLaw/M.1410059874.A.ED1.html

09/07 11:27, , 1F
妳家要開這種死角路車道應設置弧面鏡不然就請下車看= =
09/07 11:27, 1F

09/07 12:00, , 2F
既然你們都知道那邊是死角了, 硬是不看清再開的用意是?
09/07 12:00, 2F

09/07 12:07, , 3F
對方動手這部分一碼歸一碼...行車紀錄器是否有錄到??
09/07 12:07, 3F

09/07 12:20, , 4F
你那條路若是有政府鋪設柏油路面,屬既成道路...
09/07 12:20, 4F

09/07 12:24, , 5F
你的那些答辯,在這裡說再多對事情的解決又沒幫助
09/07 12:24, 5F
說的也是 一時氣憤打了太多沒幫助的內容 我刪減一下...只留下事實經過 目前看來好像大家都覺得是我們這邊的責任... ※ 編輯: Peruheru (42.77.168.7), 09/07/2014 13:03:09

09/07 13:13, , 6F
因為對方受傷,只要有一點點責任,過失傷害就成立
09/07 13:13, 6F

09/07 13:14, , 7F
但是被毆打的部份,是另外一回事,所以這是兩件事
09/07 13:14, 7F

09/07 13:16, , 8F
如果小孩傷勢不重,對方又可以和解,等和解後再提告對方
09/07 13:16, 8F

09/07 13:17, , 9F
故意傷害就好了...這種事情不需要氣憤
09/07 13:17, 9F

09/07 13:18, , 10F
另外,只要是既成道路,任何人都有通行的權利
09/07 13:18, 10F

09/07 13:19, , 11F
但是道路旁是否可以設置攤販...這就要問1999了
09/07 13:19, 11F
了解,謝謝提供意見 先等看目前結果如何再考慮要怎麼做 ※ 編輯: Peruheru (42.77.168.7), 09/07/2014 13:22:37

09/07 13:51, , 12F
另外,申請裝設弧面鏡是真的可以提升交通安全,最近選舉
09/07 13:51, 12F

09/07 13:52, , 13F
快到了,趕快請民意代表幫你爭取吧...
09/07 13:52, 13F
文章代碼(AID): #1K2yvYxH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