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想請問事件責任歸屬+警察處理是否合適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屁豪)時間9年前 (2014/08/27 10:44), 9年前編輯推噓5(5012)
留言17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車禍大致情形是這樣的: 我方汽車在路中央等待左轉,車速極為緩慢幾乎不動,而前方有另一輛汽車(以下稱甲車)先行左轉 此時,對向車道有一機車騎士為閃避甲車,向左騎至快車道欲繞過甲車 但由於甲車形成的死角,使騎士與我方皆看不清楚對方,導致騎士於繞過甲車後撞上我方 所幸因車速不快,雙方無傷,但我方車輛板金凹陷,機車外殼些許破損 想請問一下,這樣的情形責任該如何歸屬?雖然在路權上,直行車大於左轉車,但是像這樣的情形似乎不能直接以路權就定案。 接下來是對警員處理方式感到有點不解: 當交通隊警員來到後,問完我方左轉,騎士直行,便不再多問什麼,開始例行公事地畫線、拍照、酒測 然後給了我們單子後就說剩下交給保險公司處理,我們可以回家了 我們有想要再向他補充車禍情形,他卻說不用,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如果之後還有賠償的問題無法解決,再到警局作筆錄 結果今天我們的保險公司打過來,說警方的紀錄上我方是左轉車未讓直行車,我們理虧 還說如果對方未保強制險的話,修理費用就自己承擔吧,息事寧人,否則萬一對方又提出更多要求對我們反而不利 我想請問的是,當初警方沒多作詢問就以路權歸屬作結是否不妥?現在這樣被當成肇事者,讓我覺得很難服氣,也不知該怎麼澄清事實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131.2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ttLifeLaw/M.1409107493.A.043.html

08/27 10:50, , 1F
強制險不包含財損 對方有沒有保都不理賠修理費
08/27 10:50, 1F

08/27 10:53, , 2F
如果妳有跨越中線 那警方這樣處理就沒錯 簡潔明瞭
08/27 10:53, 2F

08/27 10:54, , 3F
如果有越界 從那刻開始就是不禮讓的開始
08/27 10:54, 3F

08/27 10:55, , 4F
你有行車紀錄器嗎?沒有的話就自認倒楣囉
08/27 10:55, 4F

08/27 13:14, , 5F
這種情形就算有錄影 也是你理虧~你一定已越過對像車道~不
08/27 13:14, 5F

08/27 13:17, , 6F
然機車閃車干你什麼事~ 緩慢也是行駛啊~
08/27 13:17, 6F
意思是正確的交通行駛方式為:待轉時必須退至中線後不可超越嗎? 難道我們對交通行駛的常識一直是錯誤的...... ※ 編輯: FenixShou (1.174.131.23), 08/27/2014 13:36:37

08/27 14:33, , 7F
妳可以注意一下有左轉車道的路口 他們的停止線畫在哪裡0.0
08/27 14:33, 7F

08/27 14:34, , 8F
這個 就是左轉車該在的地方 是規定也應該要是常識
08/27 14:34, 8F

08/27 14:36, , 9F
除非有特別劃出待轉槽 不然一般狀況都是該待在自己方向的
08/27 14:36, 9F

08/27 14:36, , 10F
最內側車道
08/27 14:36, 10F

08/27 15:09, , 11F
如果原PO是在中線停止線後方,對方超越撞上那就代表是
08/27 15:09, 11F

08/27 15:10, , 12F
他跨越中線,侵犯對方路權,這樣肇事比例就差很多了
08/27 15:10, 12F

08/27 17:47, , 13F
看你車的位置在哪邊~過了中線就......
08/27 17:47, 13F

08/27 18:35, , 14F
警察都照規定處理了你還不滿意 一定要照你講的判才對?
08/27 18:35, 14F

08/27 21:49, , 15F
警告:TO原PO 請注意用詞 閣下不知道正確的交通規則
08/27 21:49, 15F

08/27 21:50, , 16F
不代表其他人也是 請勿使用可能造成爭議的用語
08/27 21:50, 16F

08/27 22:13, , 17F
以免轉移焦點引起不必要著爭吵
08/27 22:13, 17F
文章代碼(AID): #1J_KOb13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