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 共同持有土地如何分割?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吶)時間10年前 (2014/07/04 00:21), 編輯推噓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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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奶奶有一筆共同持有的土地,目前有10個人共有,最近有買家要買地, 土地由 1.奶奶的媽媽(他已經死了,但是持有人上還有他名字),怪異..... 2.奶奶(養女) 3.奶奶兄弟(已死)由其 兒子+女兒----8人 代位繼承 因為是共同持有,所以持分尚未劃分,現在要賣地了,那些 代位繼承者,主張每個人1/10去分 那些$ 我查了一下民法,奶奶能夠得到的持分應該是1/2(和奶奶兄弟對分), 我這樣的想法是否正確?? 問題:現在我不知道該怎麼做下一步了!! 如何讓這個持分,由正常的管道去劃分... 我該怎麼做呢??? 拿提供那些資料去哪邊呢?? 我相信協議分割應該是沒辦法了?? 仲介說他們態度強硬就是要大家均分!!每人拿1/10 我們主張我們可以拿1/3,他們拿2/3去分,也不要!!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 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57.6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ttLifeLaw/M.1404404460.A.BC9.html

07/04 00:42, , 1F
訴訟就好啦...請律師
07/04 00:42, 1F

07/04 00:43, , 2F
奶奶可以拿到1/2沒錯 你們沒去做繼承登記當然還是被繼承
07/04 00:43, 2F

07/04 00:43, , 3F
人的名字
07/04 00:43, 3F

07/04 00:52, , 4F
提出遺產分割訴訟,結束公同共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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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0:10, , 5F
奶奶是養女..如果奶奶繼承的對象民國七十幾年以前就過世
07/04 10:10, 5F

07/04 10:12, , 6F
養女只能得到1/2應繼份(=1/4)..她兄弟如果是親生的得3/4..
07/04 10:12, 6F

07/04 10:13, , 7F
會有這樣的法律是因為以前童養媳可繼承親生父母1/2應繼份
07/04 10:13, 7F

07/04 10:14, , 8F
加起來剛好一份這樣..後來習慣改變才又改成現在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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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0:16, , 9F
如果講得是均分..應該是你們家1/4..舅公家每人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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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0:17, , 10F
不是仲介喊多少就多少的..
07/04 10:17, 10F

07/04 10:17, , 11F
這種事情還要小心仲介利用人頭買賣把分給你們的價錢壓低
07/04 10:17, 11F

07/04 10:18, , 12F
帳面上你們分到該得到的份..可是其實得到的錢少很多..
07/04 10:18, 12F

07/04 10:21, , 13F
這個仲介連均分要分多少都硬凹成這樣你們要注意對方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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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0:24, , 14F
有必要的時候可以跟你親戚說你們自己辦把仲介費省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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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0:26, , 15F
對了不過仲介說每人1/10的話.. 你們反而多拿:p..可考慮..
07/04 10:26, 15F

07/04 10:28, , 16F
趁她們沒反悔以前趕快辦下來XD..
07/04 10:28, 16F

07/04 10:50, , 17F
土地登記在你曾祖母(奶奶的母親)名下是正常的,就是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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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0:50, , 18F
去辦理繼承登記而已,而如同樓上提到的,奶奶的母親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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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0:51, , 19F
目前掛名的所有權人(及奶奶的被繼承人)如果是在民國7x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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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0:52, , 20F
以前就過世,因你奶奶是養女,當時的規定養子女只能分應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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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0:53, , 21F
份的1/2,建議拿資料去問律師你們到底可以分到多少,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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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0:53, , 22F
仲介說你們可以分多少,覺得ok在考慮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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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0:58, , 23F
如果現在權狀上是曾祖母和祖母和舅公三人公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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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0:59, , 24F
辦下來的時候..你們家應得的是: 1/3+ (1/4)/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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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1:00, , 25F
舅公家1/3+ (3/4)/3=7/12 八名子女每人(7/12)/8=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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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1:00, , 26F
這樣的話仲介說每人1/10 會佔你們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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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1:06, , 27F
如果每個人都照應繼份辦理的時候只需要便章..
07/04 11:06, 27F

07/04 11:07, , 28F
但如果不是用應繼份去辦..要用到印鑑..印鑑可以辦很多東西
07/04 11:07, 28F

07/04 11:07, , 29F
把印鑑交給你們不信任的人的時候要更小心..
07/04 11:07, 29F

07/05 21:20, , 30F
謄本上奶奶名下持分是多少,你要先自行確認一下
07/05 21:20, 30F
文章代碼(AID): #1JjOBil9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