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鑑定機關應該向法院聲請還是自己找?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忘了我是誰)時間10年前 (2014/06/14 20:49),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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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朋友家改建因和統包發生糾紛 統包就破壞屋內設備和配電 目前刑事判決定讞,民事部分是附帶民事審理中 雖然已經列了修復的單據給法院 可是因為對方認為金額過多,所以不承認 法院跟我朋友他們說要請公會鑑定看修復應該多少錢 問題: 因為公會也蠻多家的,是應該聲請法院裁定一家公會鑑定? 還是自己去找一家公會鑑定就好? 另外,因為之前法官已經有確認原告請求金額, 如果因為鑑定衍生的鑑定費用,是到時候再提給法官? 請法官裁定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這樣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183.16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ttLifeLaw/M.1402750145.A.2F4.html

06/14 21:10, , 1F
先去問幾家費用合理的 在陳報法院 鑑定費誰提出誰先繳
06/14 21:10, 1F

06/14 21:11, , 2F
公會的基本上都很貴 我上次問報19萬 可是鑑定公司報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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