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土地分割 界址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專致之為務也)時間11年前 (2014/04/23 00:34), 11年前編輯推噓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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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家和鄰居打土地分割官司。我家原來的使用範圍是長方形的房子連著一塊梯形空地。 1.一審時 我方主張保持原使用範圍,不足的地方,向對方找補價購。原使用範圍指房子的 部分以我方房子滴水線為分割線,梯形空地則以原來的圍牆為分割線。A方案 對方同意以房子的滴水線為分割線,但梯型空地部分,不以圍牆為界,而是沿著 滴水線拉直。B方案。 法官函地政事務所劃出A B兩方案。但由於A B兩方案,我方都須向對方價購找補。 對方不願意,於是提出在B案的基礎上,我們欠多少土地持分,就再割多少 給他們。於是有了C D兩方案。 最後判決結果是採B方案。對方不服,提起上訴。 2.二審時 我方堅持A方案。對方堅持C D方案,二擇一。訴訟過程就是方案上的爭執, 雙方沒有再提及滴水線的問題。 最後判決結果還是A方案。 3.土地鑑界定樁及過戶 地政事務所現場鑑界定樁時,以我方房子牆壁為分割線,不是以滴水線 為分割線。我方提出異議,但地政人員堅持他的測量沒有錯。因為 我們手頭上沒有資料,打一審官司的老爸也不在現場,就讓他這樣定樁了。 4.爭議 我爸從大陸回來後,認為地政事務所的定樁是錯的,嚴重影響房屋結構。 去調了一審的卷宗,勘驗筆錄上,明確登載雙方都同意以滴水線為分割線, 不過一二審的判決書只有說採哪個方案,沒有提到滴水線等字樣。 我方一二審律師不同人。請教二審律師,基本上他認為不關他的事,要我們去 找一審時的律師。(我os你都不管了,一審律師會理我們嗎?)後來,他又說,我們去 找地政事務所講講看。 我們去了地政事務所。對方口頭上有承認可能是他們的疏失,又說當時為什麼不 提出異議?最後說要再實際去了解一下情況。 5.補充 一審勘驗筆錄上載明:兩造協議後,同意以房屋滴水線 X家磚造圍牆為分割線, 及以房屋滴水線延伸直線之方式,進行兩種分割之測量。 這就是後來地政事務所劃出來的A B兩案。但我方目前不清楚,當初地政事務所   在劃A B兩案時就不是以滴水線去劃的,還是最後地樁時才搞錯劃成以牆壁為   界線。 問題: 找補的錢已給對方了,但土地目前還沒辦理過戶。 地政事務所人員口頭的說法沒有保障。我想請問,像這樣的情形,有哪些可能 救濟的方法,可以爭取原該屬於我方的權益呢?(即以滴水線為分割線)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20.11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ttLifeLaw/M.1398184473.A.0AF.html

04/23 00:42, , 1F
補充一下你一二審的過程吧 這樣叫人怎麼看
04/23 00:42, 1F
不好意思,我再寫詳細一點。 ※ 編輯: skykc (1.34.120.119), 04/23/2014 01:29:59 ※ 編輯: skykc (1.34.120.119), 04/23/2014 01:46:58

04/23 12:11, , 2F
民事判決若已確定,只能走行政救擠,或跟鄰居另購。
04/23 12:11, 2F

04/23 23:01, , 3F
打行政爭訟恐怕也只能請求國賠了吧 因為你們一審無論AB
04/23 23:01, 3F

04/23 23:02, , 4F
CD全都不是依滴水線劃出來的,判決自然就是以地政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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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23:09, , 5F
不然就只有打再審之訴了,這很難打就是
04/23 23:09, 5F

04/24 12:17, , 6F
沒有圖,無從判讀。且如一二審都結束,那還是請律師評估清
04/24 12:17, 6F

04/24 12:17, , 7F
楚,看有無從卷證中找到翻盤機會的可能。但通常在現場就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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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決定輸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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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2:19, , 9F
判決字號?還有,這種錯誤太晚發現了,唉
04/24 12:19,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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