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關於和解後撤告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幻想的夢境)時間10年前 (2014/03/26 01:27),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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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去年與人發生車禍,對方肇事逃逸,所以我報警+提過失傷害告訴 後來有開第一次偵查庭,檢察官也轉介調解,不過調解當天我因為有事情 所以委託親友代理,和解書也簽完了,賠償也拿到了 區公所說和解書會用寄的給我,但是現在已經兩周了,我連張紙都沒看到,所以還不想 貿然撤告 今天又收到法院寄來的傳票,偵察庭第二次開庭 問題: 1.和解書呢?我是不是該打電話問一下區公所?雖然我是告訴人所以不必急 2.撤告可不可以當庭跟檢察官說?還是一定得具狀? 3.第一次偵查庭我有帶證人去,那這一次我一樣要帶嗎??? 還是證人有收到傳票才要去?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66.4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ttLifeLaw/M.1395768476.A.808.html

03/26 09:41, , 1F
打給書記官說明情況和請假
03/26 09:41, 1F

03/26 09:43, , 2F
你確定調解和解時沒同時簽撤回告訴狀?
03/26 09:43, 2F

03/26 09:44, , 3F
SORRY 漏看妳非本人出席
03/26 09:44,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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