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是否可直接以過失傷害提告?

看板PttLifeLaw作者 (落水狗XD)時間10年前 (2014/03/16 17:46), 編輯推噓9(9012)
留言21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4年2月27日8時20分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第一當事人(計程車):人車無損 第二當事人(騎機車的我):手肘膝蓋腳踝擦傷,有坐救護車去醫院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我不確定那是不是筆錄,有三聯單.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只有強制險,有去申請醫療理賠,費用還未下來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十字路口(一為大路,一為小路),綠燈後我從小路騎車左轉大路,對方硬闖紅燈以50KM時速從 我車頭刷過去,之後我連人帶車在馬路上以犁田的方式滑行.撞擊點是它的前輪部位和我的 車頭側邊. 對方一開始堅持是我撞他,警察把行車紀錄器打開來看到已經紅燈了他還硬闖,聽警察說完 之後他才認,說會全賠,當場有被開張紅單. 六、問題: 小弟是外籍人士,對台灣的法律不是非常熟,有去問過法扶了但還是不太清楚(再去的話又要 請假和預約) 請問我是否可直接以過失傷害提告對方? 對方吃定我是上班族沒時間跟他玩,車損部分估出來7千多,他只願意出兩千.並且放話說我 可以去告他,他無所謂. 目前我手上有車禍現場圖(警察畫的),和車禍事故初期研判表,但是研判表的內容卻寫著 "本案為當事人自行息事案件,未予初步分析研判" 對方無誠意和解,在外面又反口說是我撞他. 我知道走法律途徑要花很長時間,所以車損部分我不想跟他爭了.我只是要一個公道,以及出 一口氣. 請問是是否可以跳過民事起訴部分,而直接拿研判表,現場圖和驗傷單直接去派出所作筆錄 提告他過失傷害??既然不願意賠給我那就讓他多賠一些給政府也好. 懇請板友們賜教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190.89

03/16 18:45, , 1F
他那麼希望你告他就如他所願吧!
03/16 18:45, 1F

03/16 18:49, , 2F
研判表部分要詳細(去申請研判並跟警察說末和解),你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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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那研判表對你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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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大隊的承辦警員說和解不成就去申請研判表去告.結果拿到的研判表卻是這樣的.... 大大所言的"未和解"是跟當初承辦警員說還是到轄區派出所提告時說的呢?

03/16 19:16, , 4F
行車紀錄器影像警方有沒有保存? 快告吧
03/16 19:16, 4F
有的,有再確認過.

03/16 19:59, , 5F
必贏的,告業務過失傷害,而且過失責任對方100%,證據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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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證言、闖紅燈紅單、驗傷單,拿去警局或地檢署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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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證言部份,是指當初承辦的警員嗎?紅單是他事後看行車記錄器來開的 ※ 編輯: underdogXD 來自: 118.165.190.89 (03/16 20:10)

03/16 20:23, , 7F
去申請研判表(? 只要對方有過失+受傷就有過失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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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研判表內容"本案為當事人自行息事案件,未予初步分析研判" 當初承辦警員說對方不賠就去申請這張告他,可是...這樣的內容我有點一頭霧水

03/16 20:27, , 8F
我怎有種警察想吃案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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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20:37, , 9F
如果沒行車記錄器錄的內容,才需要警察看過前者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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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有去確認影片還在,現在就不曉得還有沒有在~

03/16 20:41, , 10F
沒錯 記得是"業務"過失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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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肇事者本身以從事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為業務之人,例如客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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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駕駛、砂石車駕駛、計程車司機,刑責將會更重,為一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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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業務過失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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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徒刑、拘役或罰金,顯然立法者認為從事駕駛業務之人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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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予更高的注意義務,以督促其更專注於駕駛工作之上,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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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率,本罪亦為告訴乃論之罪,給予當事人雙方民事和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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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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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有點不懂,是說刑事完之後可以要求民事訴訟?還是刑事法官會硬性要求要先談和解? 還是說我有權直接要求跳過民事直接刑事定案?

03/16 20:50, , 18F
計程車業務過失前提是車上需有乘客
03/16 20:50, 18F
對方當時凹說他硬闖紅燈是因為不想緊急煞車傷到客人.但我不確定,也沒注意是否真的有 客人在車上...在不確定的情況之下是否還是以"業務過失傷害"提告呢?

03/16 21:27, , 19F
@_@
03/16 21:27, 19F

03/16 22:59, , 20F
樓上s大有判決字號可以提供一下嗎? 有點奇妙
03/16 22:59, 20F
※ 編輯: underdogXD 來自: 114.24.242.139 (03/17 22:17)

03/17 23:03, , 21F
不想緊急煞車傷到客人 有做到筆錄裡嗎?
03/17 23:03, 21F
這倒是沒有,那是警局外他想凹他是對的這樣... ※ 編輯: underdogXD 來自: 118.165.201.145 (03/18 22:04)
文章代碼(AID): #1J9NBQ82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