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問題] 網誌文章,前公司要循法律途徑!

看板PttLifeLaw作者 (風花冷月)時間10年前 (2014/01/10 19:24), 編輯推噓2(201)
留言3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IpzWYtF ] 作者: operja (風花冷月) 看板: LAW 標題: Re: [問題] 網誌文章,前公司要循法律途徑! 時間: Fri Jan 10 19:23:11 2014 : 在去年 也就是2012年的11月多 : 我在我的網誌PO了一篇 有關於我們公司,我這個職位的薪水算法 : 而且也寫了因為這個工作內容 需要與客戶連絡 : 但是公司不負擔電話費,沒有中餐補助 : 大概就是這個工作的缺點之類的 : 文章中全部都是事實 : 而且當時一起被亂扣錢的同事也都離職了, : 結果以前同事跟我說,我網誌有我們前公司留言說要循法律途徑 : 找了一下相關例子,我猜它可能要告我妨礙名譽!? : 可是文章都是事實,以及有相關同事都可以證明為真的狀況下 該來的還是來了 我今天總算接到電話 線西分駐所約我過去作筆錄 他於電話中有問我,【公司那邊有警告你說要撤掉 你在10月X日才撤掉,是因為前一天公司來提告,你才撤掉的嗎?】 因為我網誌是發表長篇的文章才會用的地方,所以從八月之後就沒有上去了 等到公司真的提告,我前同事才告訴我被告,我才去撤掉 所以想請問一下各位版大 1.我如果於明後兩天有空做完筆錄後,應該是直接就送到地檢署 大概要過多久才會被檢察官傳喚開偵查庭? 2.也有可能檢察官連偵查庭都不想開? 3.第一次去偵查需要律師陪同嗎? 4.應該是會被告誹謗? 5.薪水算法到底屬不屬於 可受公評之事,屬於善意言論者? 還是屬於保護自身合法利益者?(因為公司算法有違反勞基法) 嘛...雖然我現在時間比較多,忽然感覺對方會比較麻煩-..- 大統長基!!!來吧!見招拆招 感謝各位的幫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231.11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operja (59.126.231.117), 時間: 01/10/2014 19:24:50

01/10 21:40, , 1F
我還有兩瓶橄欖油没退,不知那裡可退,我來告它詐欺
01/10 21:40, 1F

01/11 21:56, , 2F
告就一定勝訴嗎 讓對方丟臉吧! 跟它耗
01/11 21:56, 2F

01/12 14:53, , 3F
對方有差這嗎 XD
01/12 14:53, 3F
文章代碼(AID): #1IpzY36P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