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簽約與郵寄

看板PttLifeLaw作者 (該睡了)時間10年前 (2013/10/21 19:0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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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甲方與乙方簽約, 一式兩份, 乙方簽好後以郵寄方式寄給甲方 甲方簽好後在尚未寄回前, 乙方要求終止合約 問題: 這時間點這份合約有效力嗎? 我是甲方, 想要依照合約內容向乙方求償, 但乙方堅持尚未簽名寄回合約不具效力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4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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