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如何提出和解無效
事實經過:
簡單來說
我依規定行駛在幹線道撞到支線道出來的人
此路口無紅綠燈
警察來只有拍照 沒做現場鑑定 也沒檢查駕照
雙方都有受傷無驗傷
警察直接請我寫和解書賠償
且要我在和解書上載明不得再上訴
問題:
1.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9項
: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
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
應該是對方要負起責任且警察並無判定責任歸屬
2.警察辦案無錄音或筆錄等辦案過程證據 是否可以檢舉該員
3.當事者在被強迫性下書寫由他人告和解書部分內容
以上三點是否可以申請和解無效,可以的話要如何提車
這是我一個很笨的朋友發生 為了文章通順所以直接用[我]代替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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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10.4.163
※ 編輯: brjoan 來自: 101.10.4.163 (09/29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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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2.3比較難成立的話,那我是否可以用第一項的法條去重新判定責任歸屬呢
※ 編輯: brjoan 來自: 101.10.4.163 (09/29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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