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責任歸屬問題及後續處理請教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09/11/2013 接近中午10點~11點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右手手指肌肉挫傷
& 左手手臂肌肉挫傷
對方好像左手骨折,載著的小女孩臉部有皮外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現場未被破壞
筆錄的話...請問是警察勾來勾去寫一些東西的那個嗎?!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強制險,但是機車是我親戚的,所以第三人是他的名字
(保險業務說好像第三人是對車不對人,所以我也適用的樣子)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當時我這邊是南北向綠燈(綠燈有一段時間了),在路口稍微停了下來看看左右來車,
重新起步時(當時車速大概不到20),
東西向有一個爸爸騎機車載著他沒戴安全帽的女兒高速闖紅燈(大概有60~70)
他的車頭撞到我的左前車身,雙方當場摔倒,我馬上call 110報警,
警察來的時候問說誰闖紅燈,我就指著那個爸爸,他才嚅囁的說"我...我沒有闖紅燈"
後來他的手臂好像有骨折直接送海總,我則是自行就醫(有開診斷證明)
六、問題:
Q1:因為附近都沒有店家也沒有路口也沒有監視器,唯一能證明我這個方向是綠燈的
只有當時騎機車跟在我後面的兩個同學,而且錯不在我,可是對方傷得比我重
萬一對方獅子大開口說甚麼"啊我手骨折沒辦法工作啊,醫藥費阿"
(可能加起來約莫20~30W)的話,我該怎麼自保呢?!
雖然我不會去薛人家一筆,但是該怎麼避免被人家吃夠夠呢?!
Q2:朋友都說要小心對方開"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大絕...會這樣嗎?!
Q3:車是我騎,但是行照跟強制險還有第三責任險的名字都是我親戚的,
請問是否真的如業務所說的都OK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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