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離職四年卻被通知偽造文書及背信案消失

看板PttLifeLaw作者時間10年前 (2013/09/06 20:33),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我在今天收到了刑事警察局通知書 案由:偽造文書,背信案 後來承辦人員說我是"嫌疑人"且在97年任職某公司時所構成的。 該單位說文件上有我的章。 問題: 我在98年離職,且我根本不知道對方在講的案子是甚麼。 再來就是當時候工作根本沒有所謂的偽造文書的狀況阿。 現在被認為是嫌疑人,只因為上面有我的章。 我致電到前公司詢問,該公司說"我們甚麼都不知道" 且前公司就是一副都不干他們的事情,單子上面是我的章就我該負責。 我到底該怎麼做。 莫名其妙的就被當嫌疑人,所以我該請律師跟我一起到案說明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09/08 12:33, , 1F
請律師處理為妥
09/08 12:33, 1F
文章代碼(AID): #1IASk5uS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