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離婚後財產分配..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又回到一個人)時間10年前 (2013/08/05 09:19), 編輯推噓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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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在下的妻子在今年發生了婚外情 , 跟公司同事大搞曖昧... 就我能知道的 , 就是獨自去看電影 吃飯 約會... 至於有沒有發生肉體關係 , 目前所看到的LINE訊息備份 , 是沒有的 不過基於雙方互信基礎已經破裂 , 這婚姻已經沒辦法挽回了 於是已經簽下了離婚協議書 , 其內容如下 一、 雙方同意於簽訂本協議書後,共同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婚姻關係消滅,從此男婚女嫁互不相干。 二、 雙方同意在各自名下之財產歸各自所有,各自名下之債務各自理, 與對方無關,且雙方同意由甲方全權分配雙方共有之財產分配。 三、 依民法第一○五○條規定應共同向戶政機關登記始生效,本協議書一式五份, 由甲乙雙方及兩名見證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由辦理離婚登記之用。 雙方與公證人兩位都已經簽好名了 , 現在只差還沒去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程序.. 問題: 在下問題在第二點 , "雙方同意由甲方全權分配雙方共有之財產分配。" 這邊所謂的共有財產範圍是指哪邊呢!? a. 登記在各自名下的財產 (ex:汽機車..有行照可以證明) , 因此應該不算是共有財產.. b. 婚後購入的物品 (ex:家電/家具/3C...) , 有些是雙方共同合資 , 有些是各自購買 , 但是沒有證明文件 , 這樣算是共有財產? c. 同上 , 只是購入時間點在婚前 , 但是一樣無證明文件 , 這樣也可以算是共有財產? 因為在下被傷害得太深 , 也付出太多了 (這段交往+婚姻期間 , 大多數費用都是我在出) , 因此想要把能夠收回的東西全都收回來.... 算是給點懲罰吧...(不然也沒辦法對她這種所作所為提出任何賠償) 在煩請各位前輩給點答案與意見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2.92.107.44

08/05 15:57, , 1F
甲方是你? 我覺得拿一堆不值錢的動產在手上不會很困擾嗎
08/05 15:57, 1F

08/05 15:58, , 2F
愛是連最後放手的時候都溫柔--不曉得在哪看到的一句話
08/05 15:58, 2F

08/05 17:22, , 3F
目前動產就是些單眼相機跟鏡頭,還有兩年內的家電...
08/05 17:22, 3F

08/05 17:23, , 4F
主要是她的背叛是連續的(這是後話了,不再多述)
08/05 17:23, 4F

08/05 17:24, , 5F
因此才會想要這樣做 來作為最後的反擊...無奈啊!
08/05 17:24, 5F

08/05 18:01, , 6F
雖然可以理解你的憤怒以及所以想做的事情 但是離開的時候
08/05 18:01, 6F

08/05 18:02, , 7F
瀟灑一點 私以為這樣比較好 你以後也會佩服自己
08/05 18:02, 7F

08/05 20:43, , 8F
放下恨是最好的報復
08/05 20:43, 8F

08/06 03:40, , 9F
樓上都沒結婚賺錢吧 能搶就搶 不然也是拿給她被人幹
08/06 03:40, 9F

08/06 08:41, , 10F
要是我今天是郭董或是富二代,我會去計較這種小錢?!
08/06 08:41, 10F

08/06 08:42, , 11F
我省吃儉用為她添購行頭,卻換得這樣回報...
08/06 08:42, 11F

08/06 08:43, , 12F
真的是吞不下去啊,我也想裝帥,但是現實比人強啊..Orz
08/06 08:43, 12F

08/06 08:43, , 13F
能夠拿回來的,還是比較實在一點,耍帥就留給你們了
08/06 08:43,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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