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未報警的後續行為(精華區整理)

看板PttLifeLaw作者 (浪無定所)時間11年前 (2013/07/30 10:39),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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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最近整理出來的,希望有所幫助。 <精華區> 車禍現場處理六大步驟 (一)立即報警處理 (若有傷者並應同時通知救護車儘速將傷者就醫) (二)保留現場 ( 儘可能不要移動車體,並記得在車後放置警告標誌,提醒來車注意。) (三)保全證據 (用粉筆之類的物品,在車子的4個輪胎位置做記號,若有攜帶相機,並可 先行拍照存證。 ) (四)視狀況移車(重大車禍絕不可移車;輕微車禍若嚴重影響交通可於第三步驟完成後先 行移至路旁。 ) (五)等候警方處理(保持耐心與對方溝通,並尋找目擊證人以利警方偵辦。) (六)通知保險公司(立即連絡您的產、壽險業務員,以利日後理賠申請。) (七)民事、刑事訴訟(若無法和解將交由法庭決定,同時也將有交通罰鍰。) ※當場報案是為了,對方拒絕和解,民事、刑事訴訟的時候,需要的依據。 <未報案> (一)警局備案 (提供保險公司理賠的相關文件) (二)收集證據 (避免將來上法庭沒有依據) (三)通知保險公司(立即連絡您的產、壽險業務員,以利日後理賠申請。) (四)和解 ※和解的時候,必須在有公正第三人(警局、學校、調解委員會)簽下詳細的和解文件。 ※受害的一方:確保對方賠償的項目。 ※肇事的一方:要求民法、刑法的追訴權,避免被二次求償。 (五)訴訟 (應該沒什麼辦法,除非有積極收集證據等資料。) <機車險> 1.機車強制險 (法規要求必保) 對象:車外第三人、乘客可向承保該車強制險之保險公司申請。 (兩車事故)(賠人不賠車) 2.駕駛人傷害險 對象:駕駛人(一車事故) 3.任意第三責任險 (每人身體體傷、每一事故體傷、及每一事故財產損失)(可陪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1.21.23 ※ 編輯: crazycat2 來自: 36.231.21.23 (07/30 10:47)

07/30 10:51, , 1F
依精華區公告10更改標題
07/30 10:51, 1F

07/30 11:24, , 2F
不好意思,也不確定這步驟是否正確,請各位批評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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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讓以後發生事故的人,可以有參考不至於驚慌,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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