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在河濱單車道車禍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2/7/14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下巴縫兩個地方,門牙一顆斷一半,腦震盪
送新光醫院急診室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對方與我方同行親戚有做筆錄
但我本人因還想不起當天情況,因此尚未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有保意外險,尚未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於河濱公園靠近圓山處之單車道
對方是一名高中生,因邊騎車邊看球賽,單車偏移到我正前方
我急煞摔車,雙方無碰撞
到急診室後才稍微回神,但事發經過至今仍想不起來
過程是由騎在後方的親戚轉達
對方當天有到急診室,向家人表達歉意,因還是小孩子因此也請他先回家(基隆)
事故後過三天都沒接到對方慰問電話,因此去電給對方家長
家長不願意做任何賠償,只說"單車道沒畫線"、"無碰撞"
因此不認任何肇責
六、問題:
1. 這樣的狀況,對方是否完全沒錯? 就算沒畫線但他已經歪到我面前了
2. 目前在等30天的事故初步研判分析,若結果有利於我提告,會先申請調解
3. 在調解委員會時,該注意甚麼及該準備那些資料?
(很怕遇到不公正的委員,剛上網看了很多慘例)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真的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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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39.79.208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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