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網拍購物買到故障品,原先答應退貨又反悔
事實經過:
在網拍上買了一支全新的大陸手機,寄來時一開機就螢幕閃爍。聯絡賣家說寄回去換新,
但寄回去後才說要寄回大陸原廠才能換新,大概要等二十天以上。(賣家在拍賣上未留電
話,我跟他只能用露天的悄悄話及e-mail聯絡,連寄回去的信箱都只有郵政信箱。)
因急用直接請他退款,跟賣家多次溝通後答應退款,但又來要戶籍地址與身分證字號,出
自安全考量沒有給他,他就一直跳針說沒這兩樣他怕我拒絕承認已匯款,最後就被賣家拖
了十幾天。
昨天他裝作沒事一樣說手機大陸檢查沒問題,是我亂灌軟體才會不正常運作,說已經寄還
給我了,我跟他說我沒手機用,當他說可退貨的時候我就去買另一支了,告訴他不用寄了
他也不理我。
問題:
1.目前已向消保官申訴,請問我的情形可以依 民法第359條 買賣因物有瑕疵,出賣人應
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 此條來主張解除買賣契約嗎?
2.當手機寄到時我應該直接拒收就好了嗎?
3.如果賣家在露天拍賣留的是假資料,消保官根本沒辦法發公文到他手上,是否到時只剩
提出民事訴訟一條路?另 留假資料有偽造文書嗎?
4.若真的提出告訴,賣家在電子郵件中已答應我退貨,所以其實我們的買賣契約已消失?
我應該用 債務不履行 而非上述的 民法第359條 請求還錢?
5.我的索求金額是六千元,若是要提出告訴是直接去我所在的地方法院,還是得去賣家所
在的地方法院(不過我也不知道他在哪)?裁判費是1000元嗎?需要請律師嗎?
6.若有比較有效的法律方法可以拿回我的錢也請不吝教導,以上都只是google而來,我的
法律知識可說是零。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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