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 如何申報遺產及過戶?

看板PttLifeLaw作者 (ㄟ(′Д‵)ㄟ)時間11年前 (2013/04/29 18:46), 編輯推噓3(3014)
留言17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被繼承人於民國37年死亡 其配偶戶政無資料記載何時死亡 被繼承人名下有兩筆土地 於去年已經被列管 其中被繼承人有ABCDEFG子女 ABCD皆已經死亡(於被繼承人死亡後才死亡 取得繼承權) 以上四個皆要代位繼承 A有五個小孩為甲乙丙丁戊 其中乙已經死亡 乙育有三子女 分別為X Y Z 其中X代位繼承 B與C之子女無人死亡 沒上面的狀況 D則有配偶 且育有一子為☆ ☆在美國出生 在台灣戶政無資料 則D的代位繼承為配偶 問題: 我想請問是因為民國38年以前之繼承案件不用申報遺產稅 國稅局說要辦繼承的話 則要申報已死亡子女之應繼分財產之遺產稅 想請問這個狀況 要去申報幾個人的遺產 我的想法是要申報A B C D 乙的遺產 被繼承人的配偶這部分因為沒資料 國稅局說就算了沒關係 還有D部分的誰應該為代位繼承? 申報完遺產稅該準備哪些文件去辦理過戶 因為案例的主角們不想要公同共有...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220.233

04/29 19:02, , 1F
1.ABCD的繼承人是繼承不是代位繼承
04/29 19:02, 1F

04/29 19:03, , 2F
2.D的小孩也有繼承權不會因為他沒戶籍就沒有
04/29 19:03, 2F

04/29 19:03, , 3F
3.我會辦可是我自己本身遇到我會選花錢請人辦 = =
04/29 19:03, 3F

04/29 19:07, , 4F
除非其他人願意付我錢不然我寧願大家攤
04/29 19:07, 4F

04/29 19:08, , 5F
不想公同共有 協議好怎麼分割了嗎??
04/29 19:08, 5F

04/29 19:11, , 6F
或者直接以其他人為被告訴請分割 這樣還比較省事
04/29 19:11, 6F

04/29 19:11, , 7F
PS.請把上兩行反過來看 我以為上一行有送出 = =
04/29 19:11, 7F

04/29 21:57, , 8F
這個案件我卻您找資深代書做
04/29 21:57, 8F

04/29 21:57, , 9F
我自己當律師都可以跟你篤定說 非常麻煩 光是繼承系統表
04/29 21:57, 9F

04/29 21:58, , 10F
還有戶籍謄本 國稅局遺產免稅證明書之類都會跑死人
04/29 21:58, 10F

04/29 21:59, , 11F
費用部分這個案子因為太複雜 按照行情五六萬跑不掉
04/29 21:59, 11F

04/30 18:22, , 12F
有空的話去國稅找義工問…
04/30 18:22, 12F

04/30 18:23, , 13F
其實並不是那麼複雜… 要省事就只好給人賺…
04/30 18:23, 13F

04/30 18:25, , 14F
現在在第一次繼承登記的時候可以直接辦成分別共有了…
04/30 18:25, 14F

04/30 18:26, , 15F
國稅局跑完就是去地政登記…把該填的填好而已…
04/30 18:26, 15F

05/01 08:36, , 16F
海外子女的部分在地政登記那關可以自己去外交部當漏表格
05/01 08:36, 16F

05/03 22:39, , 17F
原PO自己跑看看就知道會有多麻煩了~~
05/03 22:39, 17F
文章代碼(AID): #1HVazfjQ (PttLifeLaw)